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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历史沿革

2025-08-18 16:29     来源:贵港市地方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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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秦朝统一岭南,推行郡县制,设置桂林、南海、象3郡,今贵港境域属桂林郡,郡治设于布山县(位于今贵港城区,也有观点认为在今桂平蒙圩一带)。至此,今贵港区域纳入中央王朝版图。

汉高祖三年(公元前204年),南海尉赵佗起兵攻占桂林郡和象郡,建立南越国,改桂林郡为郁州。汉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赵佗归汉,受汉南越王封号。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汉武帝平定南越丞相吕嘉等人叛乱,将南越国析置为郁林、苍梧等9郡,今贵港市大部属郁林郡,郡治布山县,平南部分属苍梧郡猛陵县。王莽建立新朝后(9年至23年),郁林郡改称郁平郡,苍梧郡改称新广郡。东汉时期(25年至220年),恢复旧称。

三国、两晋时期实行州、郡、县三级政区,贵港境域属郁林郡和苍梧郡一部,郁林郡治所设于布山县,分布山、阿林、猛陵县,后析猛陵县地置武城县(后改称武林县)隶属永平郡,统属广州。南北朝时期,南朝梁天监元年(502年) 置桂平郡及桂平县,郡县同治,“桂平”之称始于此。梁天监六年(507年),从广州析苍梧、郁林等郡置桂州。梁普通四年(523年),郁林郡置定州 (后改为南定州),南定州治郁林郡,初领郁林、宁浦两郡,后增划辖原隶桂州的桂平郡,今贵港境域属郁林郡。隋,境内大部属郁林郡、小部分属永平郡武林县(现平南部分县地)。隋开皇九年(589年),改南定州为尹州。隋大业二年(606年), 尹州更名郁州,次年改郁州为郁林郡,并废布山、龙山、怀泽等县入郁林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今贵港三区(港北、港南、覃塘)境内设南尹州府,府治龙山,领郁林、怀泽、义山(原马度县)、潮水四县,桂平境内置绣州,辖阿林、常林、罗绣、皇化、归诚、卢越6县,属岭南道。唐贞观元年(627年),唐分全国为10道,今贵港属岭南道。唐贞观三年(629年)平南境内置燕州(治所今武林),下辖武林、隋建2县,并设秦川县。唐贞观七年(633年)桂平境内置浔州,辖桂平、大宾、陵江3县。是年,析藤州之武林、燕州之秦川等县置龚州,在武林县地置南平县(后改为平南县),平南由此得名。唐天宝元年(742年)龚州改为临江郡,唐乾元元年(758 年),复改为龚州。唐贞观九年(635年)南尹州改名贵州,唐天宝元年(742年)更名怀泽郡,唐乾元元年(758年)复改为贵州,始领郁林、马岭(义山)、安城、郁平、石南、桂平、岭山、兴德、潮水、怀泽10个县。唐末实辖郁林、怀泽、潮水、义山4个县。贵州治所及郁林县治所均在今贵港城区。五代时期,今贵港三区境内置四县属贵州,桂平境内5县分属绣州和浔州,含平南境域均属南汉。

宋开宝五年(972年) 怀泽、义山、潮水、郁平并入郁林县,属贵州怀泽郡。同年,废绣州其辖地并入容州普宁县(今容县),废浔州其辖地并入贵州,武林、隋建、大同、阳川纳入平南县。宋开宝六年(973年)复置浔州,领桂平县,将阿林、罗绣、常林、皇化等县统一并入桂平县,县治今桂平城区。宋绍兴六年(1136年),废龚州,平南县隶属浔州管辖。

元大德九年(1305年)存州裁县,贵州境内不复袭郁林县之名。桂平境域置浔州路,路治在今桂平城区,辖桂平、平南2县。

明洪武二年(1369年)降贵州为贵县(今贵港三区辖地),是为贵县得名之始。浔州府辖桂平、平南、贵县3县。

清朝,贵港境域沿明制,置浔州府,辖桂平、平南、贵县、武宣4县。

民国初沿袭清制。民国二年(1913年),撤府设道,贵县、桂平、平南3县属郁江道,翌年改属苍梧道。民国十年(1921年) 11月,广西划分邕宁、浔州、柳州等6个区,贵县、桂平、平南属浔州区。民国十六年(1927年)至民国末年(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止),广西省辖行政区机构先后用行政督察委员、民团区指挥部、 行政监督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名称。民国十九年(1930年) 4月,广西省分桂林、苍梧等12个民团区,贵港境域属苍梧。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 6月,广西省政府决议将12个民团区合并为南宁、梧州等6个民团区,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增设2个区共8个民团区,贵港境域仍属梧州区。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 3月,改民团区为行政监督区,区域划分照旧,贵县、桂平、平南属梧州行政监督区,治所设于桂平。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先后3次增设区划至12个行政监督区。民国二十五年10月增设浔州区,辖桂平、贵县。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3月,《广西省战时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暨区保安司令部合并组织暂行办法》,改行政监督区为行政督察区,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兼保安司令公署,按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2月区划为第一至十二区,平南属第三行政督察区(梧州),贵县、桂平属第五行政督察区(浔州)。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3月,省政府决定将12个行政督察区缩并为7个区,原第三区 (梧州)、第五区(浔州)、第六区(鬰林)合并为第三区,区治苍梧。同年7月,将平南、蒙山、桂平等5县的瑶山地划出,成立金秀设治局,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3月撤销。民国三十六年4月,贵县从第三区析出改属第九行政督察区(鬰林)。民国末年(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止)6月,增设第十三区(区治桂平),辖第三区的桂平、平南县及第九区的贵县等,11月撤销。

1949年12月3日、4日,平南、桂平、贵县相继解放。解放初期各地一律实行军事管制,成立各级军事管制委员会。1949年底,平南县、桂平县隶属梧州专区,贵县属鬰林专区。1951年7月9日,贵县划转南宁专区,同月梧州专区与鬰林专区合并称容县专区,平南县、桂平县隶属容县专区。1952年8月11日,南宁专区改名为宾阳专区,贵县随即属宾阳专区。同日,政务院又批准贵县划转至容县专区。1958年7月,撤销容县专区设立玉林专区,贵县、平南县、桂平县并入玉林专区。1971年,专区改为地区,贵县、平南县、桂平县隶属不变,隶属玉林地区。

1988年12月20日和1994年5月18日,贵县、桂平分别撤县建市,更名为县级贵港市、桂平市,仍属玉林地区。1995年10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县级贵港市升格为地级市,县级贵港市析置港北区、港南区、覃塘管理区,并于1996年6月22日挂牌成立。地级贵港市辖港北区、港南区、覃塘管理区(港北区派出机构)和平南县,代管桂平市。2003年3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覃塘管理区从港北区析出,设立覃塘区。2023年,贵港市辖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平南县,代管桂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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