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贵港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gg.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西延段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电话:0775—4555517;传真:0775—4555930;电子邮箱:ggzwzxgkk@163.com)。
一、总体情况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国务院、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全力做好和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我市各级各部门不断优化、深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公众号、微信、微博等各种渠道及时发布权责清单、专项规划、重大项目建设与实施、社会公益、公共资源交易等各类政府信息10.2万条。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服务。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基层政务公开等专题。重点公开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方面信息。各级各部门利用动漫、图解、音频等生动方式,高质量解读政策文件369个。组织开展在线访谈活动40次;开展政策说明会8场,面对面与企业、群众交流,宣传解读政策;举办“政府部门开放周”活动,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协调。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我市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格式文本,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质量。答复前严格把关,并积极与申请人沟通,降低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2021年,我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7件,上年结转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4件,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3件,结果维持2件,其他结果1件。申请人提起行政诉讼2件,结果纠正1件,尚未审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积极落实机关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依法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和管理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开展不定期检查通报,动态调整公开内容,对已废止或失效文件进行有效性标识更新。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移送,按时向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设置贵港公共数据开放专栏,编制并发布涉及交通,市场监管,信用信息,气象服务等29个部门396项公共开放数据目录,群众可根据需要申请使用相关数据。
(四)平台建设
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并创新开设“涉企优惠政府”、“便民政策问答”栏目,督促各责任部门常态化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门户网站建设,实现了政务新媒体矩阵与门户网站的互相链接、协同联动、融合发展。依托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建设政务公开专区,通过安装智能化软硬件设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自助服务办理等服务,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我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高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公开的质量。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常态化监测,并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进行政务公开培训,邀请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领导授课。认真贯彻落实《贵港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广泛征求社会评议,接受群众监督,2021年未收到群众提出的社会评议意见建议。2021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1 |
|
规范性文件 |
501 |
26 |
184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1200631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498984 | ||
|
行政强制 |
21897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4572.2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75 |
4 |
0 |
1 |
4 |
3 |
287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2 |
4 |
0 |
1 |
0 |
1 |
118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7 |
0 |
0 |
0 |
0 |
0 |
7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3 |
0 |
0 |
0 |
4 |
0 |
77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4 |
0 |
0 |
0 |
0 |
0 |
4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2.重复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5 |
0 |
0 |
0 |
0 |
0 |
5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其他 |
23 |
0 |
0 |
0 |
0 |
2 |
25 | ||
|
(七)总计 |
264 |
4 |
0 |
1 |
4 |
3 |
276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
2 |
0 |
1 |
0 |
3 |
0 |
1 |
0 |
1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对上年度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针对2020年存在的缺乏政务公开专业人才和专职人员,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的问题,我市通过加强人员培训,督促各级各部门人员换岗时做好工作交接,常沟通交流,进行业务指导,根据具体案例分析,让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有进一步认识,强化业务能力。同时加强检查指导,网上检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检查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同时确保文件类信息提供下载功能。
(二)本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细化,二是个别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待深化,部分政策解读和回应舆情的质量、效果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检查指导。在业务工作培训中,加大对政务公开的培训力度,加强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调研指导,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加强《条例》的学习与理解。二是注重沟通交流。认真了解我市职能部门的业务,督促及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规范管理我市各级各部门的政务新媒体,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宣传和解读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费用收取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我市没有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工作亮点
1.开展政府部门开放周活动,架起政民“连心桥”。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协调,搭建起政民互动的桥梁,市政府建立了政府开放机制。今年我市深化政府开放活动,在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基础上,将活动延长至一周,在全区率先开展政府部门开放周活动。活动邀请各行各业的市民代表、企业代表走进政府部门,采取“政民互动、实地观摩”相结合的方式,2021年10月18日—22日,在市民关心关注关切的住房保障、医疗保障、教育、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公积金服务、营商环境打造等重点领域开展政府部门开放活动,让市民亲身感受政府工作运行情况,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协调,拓展公众参与的领域和范围,畅通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加强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更好地参与和监督政府工作。
2.全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我市认真梳理重大建设项目,并梳理项目从前期准备工作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产生的信息,按照项目流程,明确公开的范围,开设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公开专栏。围绕具体项目整合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市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等全流程信息,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展示,保证各阶段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3.精心打造政务公开专区。我市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打造“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政府信息自助查询区、政府信息查阅区、依申请公开自助申请区、政务交流互动区、政务服务自助办理区、扫码服务区、商务中心等七个功能区,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政务服务自助办理、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扫码办事等服务,并配备打印机、复印机、老花镜等便民服务设施,为服务对象提供便利;配置红色图书馆、休闲排座、饮水机、爬楼机、母婴室、无障碍卫生间等便民设施,营造舒适的等待休息环境。旨在打造政务更公开、百姓更开心的线上线下互动互融的专区平台。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公开专区参照市政务公开专区,因地制宜进行功能设置。我市已完成市、县、乡、村四级政务公开专区示范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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