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贵港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09日 |
| 标 题:贵港市商务局 | |
| 发文字号:无文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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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张美玲
党组成员、副局长:叶雪青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 冲
党组成员、副局长:黎海鹏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内贸流通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内外贸融合、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按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再生资源回收进行监督管理。
(三)拟订全市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的制定及管理职责。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下达我市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组织实施自治区对东盟国家经贸合作的发展规划、战略和政策。
(八)承担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外商投资政策,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对外开放及外商投资办法;审核、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
(十)执行国家口岸工作政策法规;制定全市口岸开放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口岸相关工作。
(十一)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贵港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协调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有关工作;组织和承办各种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
(十二)负责全市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商贸、流通服务行业企业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督促对外贸易、出口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三)承办贵港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电子政务、党委和政务信息、对外宣传、保密、信访维稳、安全保卫及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岗位考勤、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在职干部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联系人:黄海丽
对外办公电话:0775-2933899
对外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二)综合业务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研究商务领域发展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协调商务领域反垄断调查,组织企业进行反垄断申诉;组织开展产业损害调查和维护产业安全的相关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及领导重要讲话,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研。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
联系人:李仕波
对外办公电话:0775-2917233
对外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三)市场体系建设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商品交易市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负责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批发行业运行统计分析及相关材料报送工作。牵头负责商贸物流、商务领域项目建设、创城工作。
联系人:余朝丽
对外办公电话:0775-2933836
对外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四)流通业发展科
组织拟订推动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推进流通标准化。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方式发展。推动物流配送方式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推动会展业规范发展,指导境内外各类非商业性办展活动。牵头负责全市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节能降耗工作。牵头负责商务领域质量强市工作;负责牵头商贸服务业发展工作;负责住宿、餐饮行业运行统计分析及相关材料报送工作;负责汇总报送商贸服务业总体发展情况材料。
联系人:陈春竹
对外办公电话:0775-2933816
对外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五)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
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生活必需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开展消费促进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汽车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内资直销企业的市场准入审核转报。负责零售行业运行统计分析及相关材料报送工作。牵头负责商贸服务业消费指标运行情况分析工作,牵头撰写服务业运行分析材料及相关总结报告。
联系人:梁诚鑫
对外办公电话:0775-2933833
对外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六)对外贸易科
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服务贸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的申报工作;组织有关企业参加国家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工作;负责加工贸易、服务贸易的管理工作;牵头拟订全市加工贸易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加工贸易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协调指导全市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发展。协调指导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全市对外贸易运行状况,研究外贸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措施建议;组织外贸企业参加广交会;负责跨境贸易分析系统推广使用和对外贸易进出口的统计分析及信息发布;指导、督促对外贸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管理政策;推进全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经贸合作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 RCEP,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组织实施;组织参加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加工贸易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及其系列展等各种涉外商品交易会。牵头负责商务领域深化改革工作、加工贸易招商引资相关工作。
联系人:欧锦霞
对外办公电话:0775-2933826
对外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七)外国投资管理科
指导协调全市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服务管理;协调外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投资各方的纠纷;承担全市利用外资的统计及上报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负责全市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类企业除外)的工作;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工作;负责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及其他形式经济合作的统计分析。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各类开放型园区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指导和组织国家级、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开放型园区申报工作。承担商务行政项目审批及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有关审批工作的协调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权责清单工作;牵头负责商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联系人:苏渭棋
对外办公电话:0775-2933832
对外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八)口岸管理科(贵港市口岸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拟订全市口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口岸的集疏运工作,保证口岸安全畅通;负责协调处理口岸各单位工作之间的矛盾;监督口岸各单位执行和遵守国家的涉外政策、纪律和各项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口岸建设与改扩建项目协调实施工作;负责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推广使用工作;指导和组织海关特殊监管区申报工作。
联系人:郑武
对外办公电话:0775-2933811
对外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九)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政策法规,研究制订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建设;拟订全市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规划、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建立完善全市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协助局机关电子政务及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组织进出口预警、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商务领域乡村振兴工作。
联系人:唐冬梅
对外办公电话:0775-2933858
对外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十)财务科
负责管理各项内外贸易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局机关行政经费等;统筹管理机关行政经费及各项业务专项经费等;负责本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做好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和所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助工青妇、机关节能等工作。
联系人:李春
对外办公电话:0775-2933820
对外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江北大道西段353号(旧计生委大院内)
咨询、投诉、举报热线电话:0775-12345
电话:0775—2933899
邮编:537100
邮箱:ggswj8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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