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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桂扶领发〔2018〕20号)和《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9号)文件精神,2025年第一批贵港市本级预算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269.6万元。现将2025年第一批贵港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269.6万元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一)桂平市410万元;
(二)平南县30万元;
(三)港北区2173.33万元;
(四)港南区2366.1万元;
(五)覃塘区2290.17万元。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贵港市农业农村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1090号,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5—4537065,ggsfpbxmk@163.com,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附件:《2025年第一批贵港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时间: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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