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港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结果的公告

2021-07-28 17:00     来源:贵港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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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桂扶领发〔2018〕20号)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办发202159)文件精神,贵港市2021年市本级预算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080万元2020年安排资金持平,其中4540万元由市乡村振兴局分配安排(剩余4540万元由市农业农村局分配安排,资金主要安排支持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主要安排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项目(除产业发展项目)。2021726日市人民政府批复并同意2021贵港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现将贵港市2021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40万元分配计划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一)港北区1214万元;

(二)港南区2030万元;

(三)覃塘区1296万元。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贵港市乡村振兴局局,贵港市行政中心会议中心东面(贵港市荷城路888号),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5—4568359ggsxczxj@163.com,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2021贵港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贵港市乡村振兴

202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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