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28 18:06     来源: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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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方案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52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方案

按照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中央、自治区和贵港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力统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工作,现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个不变、两个强化、三个倾斜”。“一个不变”就是确保过渡期内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不变。“两个强化”就是强化就业促进、强化技能提升。强化就业促进要坚持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就近就地就业两个方向,稳定和拓展就业渠道。做好脱贫人口的就业帮扶,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体系。壮大乡村振兴技能人才队伍规模。“三个倾斜”就是要统筹推进社会保障倾斜、农民工权益维护倾斜、人才人事向乡村振兴工作倾斜。

二、工作措施

(一)抓好就业工作。一是做好劳务协作工作。定期收集市内外企业招工信息,精准推送,促进脱贫劳动力外出就业,促进更多脱贫人口外出就业。举办好线上线下就业招聘会,为需工企业与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二是抓好就业扶贫车间、农民工创业园工作。不断提质扩容,逐步把扶贫车间和农民工创业园培育打造成乡村振兴就业创业基地,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就业;鼓励和引导农村劳动力参与乡村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鼓励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增加就地就近就业岗位。三是抓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坚持“以岗定责、有出有进”“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和落实岗位人员实名制和岗位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乡村公益性岗位,指导各乡镇用好管好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四是进一步抓好易地搬迁点劳动力就业工作。开展针对易地搬迁劳动力的就业帮扶专项行动,稳定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每年在每个易地搬迁点开专场招聘会不少于1场。五是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智慧化、专业化服务水平;实现城乡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办理失业登记,确保各类群体平等享受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六是提升“互联网+就业”服务,线上线下多渠道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远程招聘、网上面试等公共服务;对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民工,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推荐不少于3个有针对性的就业岗位。扎实做好“三支一扶”工作,促进毕业生向基层流动。(牵头单位:就业促进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一是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开展“培训下乡”,组织培训机构进村培训,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1年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8000人次。二是按需培训。以乡镇、村委为单位,根据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发展和市场的需要,结合劳动者的就业需求和培训意愿,有针对性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提高就业质量。三是抓好技能竞赛工作。加强宣传发动,组织好我市技能人才参加全区、全国乡村振兴各类技能大赛。做好劳务品牌工作。四是打造贵港特色劳务品牌。选取有贵港特色、带动能力强、规模比较大,效益比较好的行业打造劳务品牌。(牵头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抓好社保工作。一是落实各项政策。对脱贫后继续扶持两年的人员、特困人群、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每年代缴1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对低保对象每人每年代缴50元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二是推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开展好数据摸底排查工作,深入用人单位开展扩面宣传发动,动员应保未保城乡居民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申报手续;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落实责任人,分片、分屯对未参保城乡居民进行精准扩面,并协助做好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三是建设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工作。健全完善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了“人社服务全覆盖,群众办事不出村”目标。(牵头单位:养老保险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四)抓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向乡镇倾斜工作。一是拓宽定向招聘对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周边县()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大力培养本土人才队伍,保障基层队伍稳定。二是拓宽招聘渠道。基层事业单位可以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三是下放招聘权限。县市区可根据人员招聘需要并向市人社局核准招聘方案,可以自主确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批次、规模和招聘时间。四是免笔试招聘。乡镇事业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或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免笔试直接面试招聘。五是放宽专业限制。对专业设置方面岗位应设置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甚至不设专业设置。六是放宽学历。报考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学历放宽到中专(中师)。七是放宽年龄。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的招聘岗位,年龄可放宽设置到40岁;面向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招聘岗位,年龄可放宽设置到45岁;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招聘岗位,可放宽设置到50岁;报考招聘代课人员专设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报考贫困县的边远艰苦乡村学校特设岗位的人员:男性可放宽到55岁以下,女性可放宽到50岁以下。对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高技能人员,进一步放宽年龄。八是放宽开考比例。对乡镇事业单位开考比例不作限制,划定合格分数线。(牵头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抓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向乡镇倾斜工作。贯彻落实好职称评审向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乡村教师、乡镇医生评审条件适当降低,为乡村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需时不做论文发表要求;对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0年,尚未取得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的乡村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时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不断壮大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位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牵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抓好基层调解与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工作。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各级仲裁委不定时派出业务骨干深入基层调解组织,了解各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情况,指导调解员做好调解工作组建调解员微信交流群,通过线上进行业务指导,切实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对各大中型企业和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及调解员进行调整完善,力争在企业一线中通过调解员及时发现争议矛头,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检查活动,严肃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牵头单位:政策法规与调解仲裁科、劳动关系与劳动监察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设置为组长、副组长、组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强化措施,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统筹推动、加强调研和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落实会议制度。领导小组落实每月召开1次工作推进会,领导小组对落后的任务指标,及时召开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的专题会议,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落实督查考核制度。领导小组每月组织相关科室到县(市、区)开展一次调研指导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相关单位或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锦秀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曹伟明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以艳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冀伟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谭晓龙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芷琪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强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

叶观奇 市人社局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

波 市人社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李江静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科长

莫惠华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农家裕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科长

龙其华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

杜国友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董其华 市人社局人事和档案管理科科长

凌雄英 市人社局政策法规与调解仲裁科科长

梁伟阳 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韦运葵 市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蒋  智  职业能力鉴定中心主任

办公室主任由曹庞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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