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常见问题解答

2025-10-21 18:00     来源: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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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取出来吗?

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53号),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在职死亡人员如职业年金未记实,需先申请记实;在当年记账利率公布后可申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业务。2014年10月后退休的死亡人员如退休待遇未重算,需先重算;在死亡当年养老金调整和记账利率公布后可申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业务。

2.问: 退休人员反映养老金突然停发,是什么原因?

答:(1)逾期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停发,认证后补发;

     (2)二类卡超过限额,可到银行申请升级为一类卡,如果无法升级为一类卡,则更换养老待遇发放账户,换成一类卡账户。

     (3)更换新的社保卡(旧社保卡已注销),但未及时办理养老待遇发放账户维护。

3.问:退休人员发放账号如何修改?

答:线下: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到广西区内的社保业务大厅办理。

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广西人社服务”、“广西人社”app办理(需经本人人脸识别)或通过单位网厅由单位代办。

4.问:退休人员多久认证一次?如何进行认证?

答: 在待遇核定通过后,退休人员应在首次领取待遇的当月内完成首次认证,之后每年认证一次,认证周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逾期未认证将暂停发放待遇,认证通过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

线上:可通过下载安装“广西人社”APP、搜索关注“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等自助认证;线下: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区内就近的社保机构、街道(社区)等现场认证。

5.问:批量制发的社保卡如何领取?如何激活?

答:个人可通过“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查询领卡网点。(具体操作:进入公众号后,点击下方“服务大厅”,点击下方“服务”,找到社保卡打包办模块,在【社会保障卡制卡进度查询】查询领卡地点)。

线上:在“广西人社”app、“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自行操作社保卡激活。以“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为例:进入公众号后,点击下方“服务大厅”,点击下方“服务”,找到社保卡打包办模块,在【社会保障卡启用】激活社保功能。

线下: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卡到就近的社保卡经办机构激活,我市所有乡镇(街道)都有社保卡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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