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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延长103路公交线路经营权期限许可有关事宜的请示》(贵交投公交报〔2023〕32号)收悉。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103路公交线路运营权期限延长三年,即为:2023年7月12日—2026年7月11日。
二、同意优化调整103路线路运营方案。
三、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
附件:优化调整103路公交线路运营方案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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