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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为了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持续推动我市国防建设和经济发展良性互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经研究,决定开通3路、13路两条拥军公交线路,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3路、13路公交线路调整为拥军公交线路3路、13路。
二、拥军公交线路3路、13路的车内张贴具有军人特色的标志标识,落实军人优待政策。
三、拥军公交线路3路、13路的首末站、首末班次时间、运行时间、发班间隔时间、运行里程、投入运行车辆的车型及车辆数、运行站点、执行票价按原3路、13路公交线路运营。
四、自发文之日起按此通知要求执行。
五、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并报我局备案。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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