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开通5条学生公交专线的请示》(贵交投公交报〔2022〕61号)收悉。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港北二中至马鹿岭笔塔等五条学生公交线路运营方案。
二、港北二中至马鹿岭笔塔等五条学生公交线路运营权期限为:2022年9月2日—2023年9月1日。
三、为了确保运营安全,公交车在中心城区范围外运行时,确保一客一座,不允许站位,每个座位必须配备安全带。
四、港北二中至马鹿岭笔塔等五条学生公交线路票价的定价按照相关物价规定执行。
五、请你公司及时更换各站点线路标识,并会同有关学校积极做好公交安全教育工作。
六、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
附件:港北二中至马鹿岭笔塔等五条学生公交线路的运营方案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30日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
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南宁市人民政府
柳州市人民政府
桂林市人民政府
梧州市人民政府
北海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钦州市人民政府
贵港市人民政府
玉林市人民政府
百色市人民政府
贺州市人民政府
河池市人民政府
来宾市人民政府
崇左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