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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等36个部委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8号)精神,现将贵港市2025年第三季度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失信当事人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如公示期内对信息存在异议,可进行申诉。联系电话:0775-4291235,电子邮箱:ggjtzcfgk@163.com。公示期结束后,信息正式发布,为期2年。
附件:2025年第三季度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信息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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