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25〕13号)、《贵港市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办指南》等文件精神,经车主申报,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商务部门联合审查,确定本批次93辆货运车辆符合“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现将申报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至9月23日(2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贵港市交通运输局联系。意见或建议请署名并附相关材料和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请签名)。
地址:贵港市交通运输局12楼1203室
电话:0775-4291762
附件:贵港市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明细表(第十三批公示)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9日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
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南宁市人民政府
柳州市人民政府
桂林市人民政府
梧州市人民政府
北海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钦州市人民政府
贵港市人民政府
玉林市人民政府
百色市人民政府
贺州市人民政府
河池市人民政府
来宾市人民政府
崇左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