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面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通知

2025-05-09 17:45     来源: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作者: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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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各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业人员:

我市自2021年12月1日起全面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在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道路运输管理信息化、便民化、便利化水平,推动道路运输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通知(交办运〔2024〕39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全面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面发放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照,原有纸质证照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使用。

二、实施证照类型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三、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申领方式及法律效力

申领人下载安装运证通APP,或关注广西运政微信公众号进入企业公众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录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持有道路运输纸质证照的可直接操作申领相应电子证照,新办道路运输证件的可在接到发证机关的通知后操作申领相应电子证照。

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

四、应用场景

(一)日常亮证场景

交通运输部门在监督检查中优先查验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对于出示电子证照的持证人,不再查验其纸质证照。持证人可通过广西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手机APP出示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进行亮证,经核验信息无误的为合法证件,有关单位可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广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网站或广西运政、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对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进行信息核验。

(二)政务服务场景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可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交通运输部门在办理业务时,对行政相对人通过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运证通等相关电子证照APP、广西运政微信公众号、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出示的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相关信息予以认可。

(三)行业监管场景

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各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业人员主动申领道路运输电子证照。通过路面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检查以及日常监管等方式加强对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查验工作,对证件是否过期、证件真伪以及驾驶员是否进行诚信考核等情况进行全面核验。对未能出示相关证照,经核查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因工作需要需归档保存企业和从业人员出具的电子证照或相应纸质版的,在确保合法合规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归档保存相应电子证照图片或打印出纸质版后归档保存。

五、其他事项

(一)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关联业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签注和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信息在电子证照上展现,原有纸质证照可不再签注。申请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诚信考核签注和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可提供并上传电子证照,不再强制要求申请人提供纸质证照。办理过程提供网办服务,按有关规定程序加以落实。

(二)原道路运输纸质证照换发、补发业务

全面发放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以后,原有纸质证照毁损、遗失或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栏盖满章的,不再办理相应换发、补发业务,持证人可直接申领电子证照使用。

(三)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换发

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有效期在电子证照上展现,在有效期届满前需向发证机关申请换发。

(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业务咨询方式

在申领使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联系发证机关和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技术支持单位咨询。

发证机关联系方式:

1.贵港市交通运输局0775-4294466

2.港北区交通运输局0775-4590816

3.港南区交通运输局0775-4332989

4.覃塘区交通运输局0775-4861405

5.桂平市交通运输局0775-3323703

6.平南县交通运输局0775-7838776

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技术支持单位联系方式:

1.运证通APP:4000-888-136

2.广西运政微信公众号:0771-8058984

(五)及时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

各单位和企业要注意收集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用遇到的问题,及时整理提出优化意见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邮箱ggsjtjxzspb@163.com。

附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通知(交办运〔2024〕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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