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港市教育局关于贵港市一德中学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2-07-04 11:00     来源: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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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一德中学:

你校《贵港市一德中学关于调整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已收悉。鉴于你校近年来新建宿舍楼,对教育设施设备进行了更新和维修,提高了教职员工工资,改善了校园环境,办学成本增幅较大,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211224号)有关文件规定,经对你校办学成本进行核算,结合我市的实际并考虑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经研究,现就你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学费:小学3000/生·学期,初中3500元/生·学期,高中5000元/生·学期,另外高中课本费据实收取。

二、住宿费:公寓式全寄宿制学生宿舍住宿费为550/生·学期含水电、空调,配备双层床、电风扇、内设卫生间、洗漱间

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标准,具体由结合培养成本和学生及家长承受能力等情况在最高限价内确定收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分解或套用收费项目收费。

三、其他事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执行。

四、实施收费前,请你校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你校的官方网站、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或公示栏、公示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价格、市场监管、税务等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你校应加强完善财务制度,强化成本核算,严格经费收支管理,合理控制教育培养成本,每年5月底前你校要将年度收费情况书面报告(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收支增减情况及原因、存在的问题)、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附后)、报送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本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从2022季学期起执行,期间如国家、自治区有新规定的,从其新规定。

附件: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港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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