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贵医保处字〔2025〕第2号)

2026-01-27 11:01     来源:贵港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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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医保字〔2025〕第2

行政相对人名称

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8004993731557

主要违法事实

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202311日至20231231期间在医保基金使用上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共计人民币315810.23元。

法律法规依据

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项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改正;

二、处以违法违规金额315810.23元的1.14倍即人民币叁拾陆萬零贰拾叁圆陆角陆分(¥360023.66)罚款,罚款依法上缴国库。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贵港市医疗保障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1月2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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