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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违法行为种类 |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负责人 |
处罚依据/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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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市监处罚〔2025〕46号 |
贵港市港北区金灿茶叶店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赖茅”白酒 |
92450802MA5MCWYT21 |
刘光兰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 (一)责令停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二)没收侵权“赖茅”白酒2瓶; (三)没收违法所得10764.36元,上缴国库; (四)罚款16670元,上缴国库。 以上罚没款合计贰万柒仟肆佰叁拾肆元叁角陆分(¥27434.36),上缴国库。 |
2025年10月 31日 |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市场主体名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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