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2025-46)

2025-11-03 10:50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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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违法行为种类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负责人

          处罚依据/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机关


贵市监处罚〔2025〕46号

贵港市港北区金灿茶叶店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赖茅”白酒

92450802MA5MCWYT21

刘光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

   (一)责令停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二)没收侵权“赖茅”白酒2瓶;

   (三)没收违法所得10764.36元,上缴国库;

   (四)罚款16670元,上缴国库。

以上罚没款合计贰万柒仟肆佰叁拾肆元叁角陆分(¥27434.36),上缴国库。


2025年10月 31日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市场主体名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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