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2025-45)

2025-10-24 16:35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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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违法行为种类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负责人

处罚依据/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机关


贵市监处罚〔2025〕45号

贵港市港安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91450803MAE3M1T29L

易小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作以下处理:

1.没收违法购进的“冰片”等10种药品[(详见《财物清单》(贵市监强制〔2025〕6号];

2.没收违法所得2047.77元;

3.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7755.25元(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2倍的罚款共100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102047.77元,上缴国库。


2025年10月20日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市场主体名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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