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违法行为种类 |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负责人 |
处罚依据/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机关 |
|
贵市监处罚〔2025〕38号 |
贵港市港北区三晖食品经营部 |
经营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赖茅酒 |
92450802MA5P2DCQ4A |
黄芬香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 (一)对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二)责令停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三)没收侵权“赖茅”白酒72瓶; (四)没收违法所得7560.00元,上缴国库; (五)罚款贰万伍仟柒佰肆拾元整(¥25740.00),上缴国库。 以上罚没款合计叁万叁仟叁佰元整(¥33300.00),上缴国库。 |
2025年9月9日 |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市场主体名下公示。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
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南宁市人民政府
柳州市人民政府
桂林市人民政府
梧州市人民政府
北海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钦州市人民政府
贵港市人民政府
玉林市人民政府
百色市人民政府
贺州市人民政府
河池市人民政府
来宾市人民政府
崇左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