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2025-32、2025-33)

2025-08-28 09:15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违法行为种类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负责人

       处罚依据/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机关


贵市监处罚〔2025〕32号

贵港市港北区黄保健中医诊所

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制剂

92450802MA5LATJJ5D

谭玉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作以下处理:

  1.没收依法扣押的“李宝儿(小儿1号)”等10种制剂(详见《财物清单》贵市监强制〔2025〕10号);

  2.没收违法所得2747.00元;

  3.处货值金额5350.00元(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2倍的罚款共2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202747.00元,上缴国库。

2025年8月26日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市监处罚〔2025〕33号

贵港市港北区谭延翰诊所

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制剂

92450802MAA7GF0A1Y

谭延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作以下处理:

1.没收“澳(90ml)”22瓶、“澳(60ml)”49瓶;
    2.没收违法所得3970.00元;
    3.处货值金额4790.00元(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2倍的罚款共200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203970.00元,上缴国库。

2025年8月28日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市场主体名下公示。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