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2025-22)

2025-07-28 11:15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违法行为种类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负责人

处罚依据/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机关


贵市监处罚〔2025〕22号

贵港市港北区朱乃国诊所(个体工商户)

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制剂

92450802MAD2RNYA04

朱乃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作以下处理:

1、没收你诊所违法配制的制剂“止咳水”1172瓶、“癣膏”338瓶,违法零售的劣药“建曲”2盒、“西咪替丁胶囊”7瓶、“红霉素片”15瓶、“灰黄素片”38瓶,违法购进的“益母草”等27种药品。

2.没收违法所得合计4631.16元

3.罚款合计260000元;

罚没款共合计264631.16元,上缴国库。


2025年7月28日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市场主体名下公示。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