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工作的通知

2025-01-06 08:00     来源: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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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5年6月30日前到期的,将统一自动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企业应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以及我市《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的6个月内,向我局提交资质延续申请。企业逾期未申请资质延续的,后续我局将不予受理资质延续业务。

未尽事宜,请联系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联系电话:0775-4568271。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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