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贵港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贵港蓝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等2个单位为贵港市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2025-10-09 15:54     来源: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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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就业见习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经自主申报、资料审核、综合评估,现认定贵港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贵港蓝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等2个单位为贵港市就业见习基地,期限为2025109日至2027108请你严格按照自治区及贵港市关于就业见习基地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好政策,提高见习人员就业技能,促进见习人员就业。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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