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27日 |
| 标 题: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5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贵医保复〔2025〕9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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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创译等代表:
你们在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破数据共享壁垒助力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打通医保与公安、教育、人社等部门数据壁垒,破解平台数据和实际情况“两张皮”问题
(一)医保部门与公安部门数据共享问题。根据2019年10月23日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对开展政务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服务有关工作意见的函》,该函在提供人口、户籍数据方面指出:“为其他部门提供政务信息共享服务,应当以核查、单条查询或反馈模型分析结果的方式进行,不得将人口、户籍等数据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数据拷贝”。因此,公安机关人口、户籍数据均不能对外共享和拷贝。
(二)医保部门与教育部门数据共享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4〕30号)以及《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层面2024年度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试行)>的通知》(桂党教办〔2024〕37号)(该文件旨在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医保部门与教育部门合作推进在校生参保扩面工作提供政策支持),我局联合市教育局、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下发《关于做好提醒在校学生(家长)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贵医保发〔2024〕15号),由市教育局指导各学校在政策范围内推动在校生参保扩面工作,各学校积极做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提醒工作,将《致全市学生及家长朋友的一封信》及时分发到每位学生和家长。
(三)医保部门与人社部门数据共享问题。当前,贵港市人社部门统一使用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经办业务,该系统由自治区人社厅统筹建设及运维,数据归集自治区。经与自治区人社厅信息中心沟通,全区人社部门可共享数据均按要求挂载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各地各部门若需共享人社部门数据,需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向自治区大数据局提出申请,并提交详细的申请材料及用途说明。
二、重点人群参保问题
我局与民政、农业农村部门共享低保、特困、脱贫人口等数据,确保困难群众参保不漏一人。截至2025年5月31日,我市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均达99%以上,资助参保资金7558.28万元,惠及41.54万人。
三、下一步工作
(一)我局将加强与自治区医保局沟通,依据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区直部门“总对总”的自治区级数据共享机制,该机制旨在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实现跨业务、跨部门间的高效数据共享,提高医保参保扩面工作的精准性和效率。
(二)我局将及时向自治区医保局获取参保数据,将未参保学生名单反馈给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宣传医保政策,不断提高学生基本医保参保水平。
(三)继续做好困难特殊人群的参保工作,加强与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共享低保、特困、脱贫人口等数据,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贵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7日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罗创译,0775-4590677)
抄送: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贵港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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