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贵港市医疗保障局成文日期:2025年06月27日
标  题: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5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贵医保复〔2025〕8号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7日

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5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5-06-27 15:20     来源:贵港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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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大东代表:

您在市六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破数据共享壁垒,助力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开展的建议》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切中当前医保实际经办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对我进一步完善医保征缴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针对建议内容,结合医保部门职能与实际工作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关于与税务部门数据对接情况。目前我局已实现与税务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参保人员通过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上渠道申请参保信息登记或参保信息修改后,医保信息系统将自动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缴费系统,实现了医保信息系统与税务缴费系统的无缝对接和实时数据交互,无需人工手动推送。

(二)对于特殊人员身份标识及参保补助问题。目前,自治区医保局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民政厅实现了数据实时对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民政厅将相关特殊人员身份信息定期维护进系统后,这些人员在参保缴费时即可直接享受参保补助,仅需缴纳个人承担部分费用。由于网络连接故障等原因,偶尔会出现个别特殊人员身份信息无法被准确识别,出现需全额缴费的情况。此外卫健部门和残联部门尚未与医保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参保人员需先全额缴费,再由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核对并手工补发参保补助部分。

(三)关于“下放参保数据导出权限至县级医保部门”问题。当前贵港市使用的是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只有自治区医保局有下放参保数据导出权限,市级医保部门并无此项权限。

二、下一步工作

(一)我局已建议自治区医保局优化网络信息系统,提升系统传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确保业务数据能够高效、准确地传输

(二)我局已建议自治区医保局加强与卫健、残联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确保卫生健康委和残联认定的特殊人员在缴费医保费用时,能够自动识别身份并享受相应的参保补助政策,减轻特殊人员经济负担。

(三)我局已建议自治区医保局优化系统权限配置,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需求,合理分配系统操作权限,推动权限下放至县级医保部门,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贵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5627日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罗创译,18978546699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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