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贵港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27日 |
| 标 题: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5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贵医保复〔2025〕8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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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大东代表:
您在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破数据共享壁垒,助力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开展的建议》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切中当前医保实际经办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对我市进一步完善医保征缴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针对建议内容,结合医保部门职能与实际工作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关于与税务部门数据对接情况。目前我局已实现与税务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参保人员通过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上渠道申请参保信息登记或参保信息修改后,医保信息系统将自动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缴费系统,实现了医保信息系统与税务缴费系统的无缝对接和实时数据交互,无需人工手动推送。
(三)关于“下放参保数据导出权限至县级医保部门”问题。当前贵港市使用的是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只有自治区医保局有下放参保数据导出权限,市级医保部门并无此项权限。
二、下一步工作
(一)我局已建议自治区医保局优化网络信息系统,提升系统传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确保业务数据能够高效、准确地传输。
(二)我局已建议自治区医保局加强与卫健、残联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确保卫生健康委和残联认定的特殊人员在缴费医保费用时,能够自动识别身份并享受相应的参保补助政策,减轻特殊人员经济负担。
(三)我局已建议自治区医保局优化系统权限配置,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需求,合理分配系统操作权限,推动权限下放至县级医保部门,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贵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7日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罗创译,18978546699)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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