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1-102437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 | 成文日期:2021年04月07日 |
标 题: 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关于转发《2021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贵数政通〔2021〕3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8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21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桂政发〔2021〕6号)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营造良好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2021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实施方案》(桂事管发〔2021〕16号)。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贵港市2021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任务分工表》,与《2021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实施方案》(桂事管发〔2021〕16号)一并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请市直各配合单位和三区两县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牵头部门务必于2021年7月5日、2022年1月5日前分别将2021年上半年、全年工作任务完成的总体情况报送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由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按要求汇总形成上半年、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送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事管发〔2021〕16号)
2.贵港市2021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任务分工表
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
2021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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