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妇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自治区妇联《关于深入开展2021年“广西环保妈妈志愿服务”示范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妇联决定2021年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广西环保妈妈志愿服务”示范工作,引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广大家庭成员提升生态文明素养,养成清洁卫生、绿色低碳的生活习惯,在乡村振兴中展现巾帼力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垃圾分类、疫情防控等工作要求,在全市充分发挥“环保妈妈”的带头作用,在农村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及其家庭成员做好家居环境和村屯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在城市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做生活垃圾分类的践行者、倡导者和推动者,推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文明新风尚。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实践活动。
一是开展“美丽家园”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各基层妇联组织要在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中大力开展“美丽家园”建设活动,引导家庭从改变生活和卫生习惯入手,自觉整治房前屋后环境,全面净化绿化美化家居环境。参与村容村貌治理,共同建设蓝天白云、清水绿岸、鸟语花香的美丽家园。积极参与绿色环保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引导农村妇女带头崇尚科学文明,抵制封建迷信,倡导移风易俗,以实际行动杜绝奢侈浪费,传播真善美,弘扬正能量。
二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各基层妇联要按照自治区及贵港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引导“环保妈妈”、巾帼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做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员、指导员和监督员,线上线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和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家庭认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掌握垃圾分类知识,养成垃圾分类减量好习惯。
建立2021年“广西环保妈妈志愿服务”示范点。
一是继续开展示范点建设。总结已建示范点的经验,巩固创建示范成果,发挥示范创建作用,每个县(市、区)要选定村(社区)作为2021年“广西环保妈妈志愿服务”示范点,配合自治区第二批乡村风貌提升村庄(侧重完成基本整治型村庄和高铁、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风貌整治),利用村(社区)现有执委队伍,招募有意愿、热心村屯事务的妇女成立村级“环保妈妈志愿服务队”。组织农村的“环保妈妈”积极参与村屯环境整治,组织城市的“环保妈妈”做生活垃圾分类的践行者、倡导者和指导者。在新建示范点至少组织开展2场以上乡村振兴主题实践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探索建立积分激励机制。港北区要在设施完善型村庄或精品示范型村庄选择1个示范点建立积分制管理模式,根据“环保妈妈”及其家庭成员参加村屯、社区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等志愿服务的时长和难度累计积分,定期用积分为群众兑换相应物品。要积极整合有关部门、社会爱心资源用于奖励,激发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和垃圾分类的内生动力。
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各基层妇联要依托村屯、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通过制作展板、发放家庭绿色环保指导手册、播放宣传片、举办科普讲座等方式,运用融媒体平台开设乡村振兴专题专栏、刊播公益广告、制作专题片、微视频等形式,宣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环保理念,宣传普及绿色环保、垃圾分类等知识。
二是开展乡村振兴巾帼志愿服务。结合“万名干部回故乡,带领群众建家乡”活动,2021年3月,各基层妇联要积极组织“环保妈妈志愿服务”队伍,特别是在已创建的示范点,分别开展2-3次志愿服务活动,于每次活动结束后1天内将活动信息和精选活动照片(附说明)3-4张报送到市妇联家儿部。
三、时间及经费安排
(一)时间:2021年全年
(二)经费安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本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桂财行﹝2020﹞89号)中“环保妈妈补助经费”,贵港市经费为3万元,计划支持6个村(社区)示范点建设,每个示范点0.5万元(附件1),用于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实践活动,宣传绿色环保理念。请各县市区妇联要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四、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区)妇联高度重视,结合乡村振兴开局之年,组织开展好“广西环保妈妈志愿服务”示范点创建,融合各部门资源,在有条件的村(社区)大力开展环保妈妈志愿服务特色工作。要利用主流媒体宣传环保妈妈志愿服务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的作用、亮点和经验,并及时上报市妇联家儿部和当地住建局、乡村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请各县(市、区)妇联于4月20日前报送《2021年“广西环保妈妈志愿服务”示范点申报表》(附件2);10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数据统计表(附件3)、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情况、5张有代表性的工作照片报至市妇联家儿部邮箱:ggfegwb@163.com,联系人及电话:莫尚刚,4563135。
附件:1.2021年“广西环保妈妈志愿服务”示范点贵港市创建任务
2.2021年“广西环保妈妈志愿服务”示范点申报表
3.2021年开展“广西环保妈妈志愿服务”情况统计表
贵港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4月2日
附件1:
2021年“广西环保妈妈志愿服务”示范点
贵港市创建任务
县市区 | 创建示范点数量 | “环保妈妈”补助经费 (万元) |
桂平市 | 1 | 0.5 |
平南县 | 1 | 0.5 |
港北区 | 2(含积分制管理模式示范点1个) | 1 |
港南区 | 1 | 0.5 |
覃塘区 | 1 | 0.5 |
合 计 | 6 | 3 |
附件2:
2021年“广西环保妈妈志愿服务”
示范点申报表
村屯(社区)名称 | |||
“环保妈妈”队伍负责人姓名 | 负责人手机 | ||
“环保妈妈”队伍支数 | “环保妈妈”人数 | ||
申报示范点开展“环保妈妈志愿 服务”情况简介(300字) | |||
各市妇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自治区妇联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附件3:
2021年开展“广西环保妈妈志愿服务”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开展“美丽家园”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场次数(场/次) | |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场次数(场/次) | |
发放乡村振兴宣传品数量(张/册/件) | |
举办乡村振兴宣传讲座场次数(场/次) | |
融媒体平台推送乡村振兴宣传信息数目(条) | |
建立“环保妈妈志愿服务”示范点个数(个) | |
建立“环保妈妈志愿服务队”数目(支) | |
招募“环保妈妈”人数(人) | |
开展志愿服务次数(次) | |
带动群众参与“美丽广西”建设的人数(人) |
贵港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印发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