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27432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2月04日 |
| 标 题: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贵环〔2026〕1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4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派出局: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郭梅修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覃 常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工会、自然生态保护、法规与标准、固体废物管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以及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人事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法规与标准科、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平南生态环境局。
潘汉侠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信息安全、保密、科技与财务、水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监测、机关后勤等工作,以及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办公室、科技与财务科、水生态环境科、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科(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生态环境信息发布)、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桂平生态环境局。
联系自治区贵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林冀夫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大气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规划、污染防治攻坚、美丽贵港建设、清洁生产、招商等工作,以及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大气环境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综合科、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市清洁生产中心)、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港南生态环境局。
黄震 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主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面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管、督察整改、安全、消防、维稳、信访等工作,以及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科(督察联络对接、督察整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管中心、覃塘生态环境局。
陈松 二级调研员
协管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城区监测中心和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科(生态环境监测方面工作);分管港北生态环境局。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
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南宁市人民政府
柳州市人民政府
桂林市人民政府
梧州市人民政府
北海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钦州市人民政府
贵港市人民政府
玉林市人民政府
百色市人民政府
贺州市人民政府
河池市人民政府
来宾市人民政府
崇左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