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文件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27432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贵港市生态环境局成文日期:2026年02月04日
标  题: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贵环〔2026〕1号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4日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2026-02-04 16:58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派出局: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郭梅修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覃  常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工会、自然生态保护、法规与标准、固体废物管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以及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人事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法规与标准科、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平南生态环境局。

潘汉侠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信息安全、保密、科技与财务、水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监测、机关后勤等工作,以及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办公室、科技与财务科、水生态环境科、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科(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生态环境信息发布)、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桂平生态环境局。

联系自治区贵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林冀夫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大气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规划、污染防治攻坚、美丽贵港建设、清洁生产、招商等工作,以及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大气环境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综合科、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市清洁生产中心)、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港南生态环境局。

黄震  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主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面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管、督察整改、安全、消防、维稳、信访等工作,以及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科(督察联络对接、督察整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管中心、覃塘生态环境局。

陈松  二级调研员

协管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城区监测中心和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科(生态环境监测方面工作);分管港北生态环境局。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