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19875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27日 |
| 标 题: 贵港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平南县调整部分2025年革命老区项目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贵财复〔2026〕6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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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预〔2019〕104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局申报的革命老区项目调整计划进行了审核。现同意你局调整部分2025年革命老区项目。请你局接到此批复后,督促相关单位按调整后的项目建设内容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贵港市财政局
2026年1月27日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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