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监狱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监狱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的原则,对监狱道路拓宽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贵港监狱道路拓宽绿化工程
二、发售谈判文件时间:
三、发售谈判文件地点:贵港监狱基建计划科
四、开标时间:
五、谈判文件售价:贰佰元人民币,(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六、开标地点:贵港监狱五楼会议室。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凡参加监狱道路拓宽绿化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履行工程合同能力、并已向招标人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包括建筑安装企业和专业施工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凡参加监狱道路拓宽绿化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的投标单位,应参加过与本工程类似的其它工程的施工,信誉好,有相当丰富的建安工作经验和技术力量。
联系人: 张亚兰
联系电话:0775-4580506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监狱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
一、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监狱
二、采购项目:贵港监狱道路拓宽绿化工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五、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工程建设内容,建设总面积约2694平方米。
六、工程施工地点:贵港监狱。
七、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日历天数)
八、资金来源:中央体改经费。
九、工程预算控制价:19.7万元。
十、工程款的支付
乙方施工人员、设备进场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Y ),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并经审定7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Y ),预留合同价款的5%,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Y ),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在7日内结清余款。
十一、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二、竞争性谈判有关事宜
1、谈判时间:
2、谈判地点:贵港监狱五楼会议室。
十三、谈判双方
甲方:由采购人和专家组成的谈判小组
乙方:投标供应商
监管部门:监狱纪检委
十四、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1、凡参加监狱道路拓宽绿化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履行工程合同能力、并已向招标人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包括建筑安装企业和专业施工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凡参加监狱道路拓宽绿化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的投标单位,应参加过与本工程类似的其它工程的施工,信誉好,有相当丰富的建安工作经验和技术力量。
十五、谈判费用
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谈判的全部费用。
十六、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2、谈判供应商须将人民币3000元作为谈判保证金交到贵港监狱财务科(开具收款收据)
3、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谈判;
4、未中标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于谈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中标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机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1)中标供应商未能在5日内按谈判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
(2)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未能按合同内容履行的;
谈判文件中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
(3)谈判供应商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十七、谈判内容
1、谈判供应商介绍企业情况;
2、谈判供应商介绍服务质量保证承诺;
3、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
以上介绍限时20分钟。
十八、报价要求
1、谈判报价包括从事本工程施工的全部费用。介于17.7万元至19.7万元之间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本次谈判实行二轮报价,第一轮为标书报价,第二轮为现场报价,谈判小组通过谈判选取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书面报价,待所有供应商全部报回后,统一报回进行唱标。
十九、谈判程序
1、由采购人介绍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
2、由采购人介绍本次谈判项目的情况;
3、审查各供应商相应的资质和谈判保证金缴纳情况等;
4、供应商抽签确定谈判的先后顺序;
5、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它供应商的谈判内容、报价和其它信息。
二十、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
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资质、服务质量保证承诺、报价和其它优惠条件进行综合评定,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在其它条件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在有效报价范围内以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价格最低者为中标供应商,如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将依次选择其它中标候选人。
二十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并根据谈判情况依据事先确定的中标条件,确定最终中标人。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向谈判小组确定的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
二十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
中标结果在招标人信息公开栏公示7天无异议后,中标供应商持《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依据竞争性谈判结果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
二十三、验收、结算
供应商(乙方)的工程施工任务完成后,需及时向采购人(甲方)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接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的三天内,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收。采购人依据合同规定及时支付中标供应商的工程款项,采购人、监管部门在合同期内按合同要求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附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2、工程施工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