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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鑫发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铅锭冶炼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日期:2008-11-1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作者: [字体: ]

一建设项目简况

1. 工程概况

贵港市鑫发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通过对铅的市场前景、贵港市的区位交通优势和资源优势等进行综合考察和分析,拟在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凤凰林场内建设年10万吨铅锭冶炼及深加工项目。该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的富氧底吹——鼓风炉还原炼铅工艺,烟气余热回收发电,烟气治理采用双转双吸工艺,在规模、工艺和装备上符合《铅锌准入条件》的要求。项目建成投产后,将会带动地方相关行业的发展,极大的提高贵港市乃至广西铅资源的冶炼加工水平,延长产业链,提高资源的附加值,对促进我国铅行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变增长方式有积极的作用。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贵港市鑫发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铅锭冶炼及深加工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凤凰林场总部西北处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为4589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110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4781万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建设规模:电铅100kt/a,副产硫酸85k t/a,综合回收铜2300t/a,锑320t/a,发电1800kWh/a

劳动定员:全厂劳动定员680人,其中管理及技术人员30人,生产人员600人,辅助人员50

工作制度:采用连续工作制,主要生产车间年工作330天,每天3班、每班工作8小时,考虑轮休替换

项目建设进度:建设工期为18个月,建成后投产第一年达到设计能力的70%,从第2年起满负荷生产

2)工程建设内容

本项目的主体建设工程为铅精矿仓及配料、氧气底吹熔炼厂房、鼓风炉还原炼铅厂房、硫酸车间、粗铅火法精炼、铅电解精炼、浮渣处理、贵金属回收、余热发电站等

生产辅助设施有供电系统、供水系统、厂办公楼及化验室、制氧站、锅炉房、机修、成品库、耐料材库、污酸污水处理、厂区道路及综合管网、渣库。

2.生产工艺

1火法工艺流程

采用氧气底吹熔炼——鼓风炉还原炼铅法。

火法工艺流程:铅精矿和熔剂、返料(铅烟尘)配料、制粒后,送氧气底吹熔炼炉进行氧化熔炼,产出一次粗铅和铅氧化渣,一次粗铅铸锭后送精炼车间,铅氧化渣经铸渣机铸块后由链斗输送机送至鼓风炉车间的铅氧化渣仓。熔炼炉产出的烟气经余热锅炉回收余热、电收尘器收尘后,送硫酸车间制酸。铅烟尘送烟尘仓返回熔炼配料。鼓风炉还原所需焦炭筛分后和块状熔剂分别送入鼓风炉车间的焦炭仓和熔剂仓。铅氧化渣块、焦炭块、熔剂块计量后采用电动加料小车从鼓风炉两侧加入鼓风炉内。鼓风炉产出的粗铅铸锭后送精炼车间,炉渣进入电热前床沉淀保温,然后放入渣包吊运至烟化炉工段。烟化炉产出的氧化锌尘收集后外卖,炉渣水淬后外卖。氧气底吹熔炼炉和鼓风炉产出的粗铅锭送电解精炼车间。

2)湿法冶炼

粗铅的电解精炼可以获得纯度高的工业用铅,并可充分回收粗铅中伴生的有价金属:(铜、锑、铋、碲等)。

氧气底吹熔炼炉和鼓风炉产出的粗铅锭在精炼车间熔化、熔析脱铜、加硫除铜后,铸成阳极板,整型后进行电解。电解产出的阴极铅熔化并进一步去除杂质后铸锭成电铅,部分电铅熔化后制造始极片,电解残极清洗后返回熔铅锅。除铜和精炼产出的铜浮渣和精炼渣送浮渣反射炉处理,产出粗铅和铅铜锍,粗铅返回精炼车间熔铅锅,铅铜锍外卖。

铅阳极泥由铅电解车间经热水洗涤后用翻斗车运至本厂房放入配料槽然后用盐酸和水将其配成液固比4.51。含盐酸4.0mol,在机械搅拌的情况下泵至浸出槽,经盐酸浸出、浸出渣碱转化处理,碱转化后液依次进行沉铅、除锑、除铜,分别得铅精矿、锑精矿、铜精矿;碱转化渣(即富银渣)经熔炼、电解提取银,银阳极泥再集中起来提取金。

3)制酸

硫酸车间是利用铅冶炼产生的SO2烟气制造硫酸。从氧气底吹炉出来的SO2烟气分别经余热锅炉、旋风除尘、电收尘器降温除尘后,进入硫酸车间。

生产工艺采用绝热蒸发稀酸冷却、双转双吸流程,其中包括净化工段、干吸工段、转化工段、成品酸库。转化率99.7%,可生产硫酸85kt/a

3.产业政策

本项目以次铅精矿为原料,采用氧气底吹熔炼——鼓风炉还原炼铅法生产电解铅,年产电解铅10万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本)》,本项目属允许类,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拟建项目符合《铅锌行业准入条件》提出企业布局及规模和外部条件、工艺和装备、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等准入条件的要求。

4.清洁生产水平

根据《铅锌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中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价,拟建项目综合评价可达清洁生产先进企业要求。

环境质量现状

1.空气环境

评价区域各监测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总悬浮颗粒物、铅尘和氟化物浓度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

地表水评价范围各监测断面的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3.地表水

评价区域各监测点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3.声环境

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环境噪声监测点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拟建厂址及周围声环境质量情况良好。

4.土壤

各监测点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当地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5.生态环境

拟建项目场址现状为林地和坡地,尚未进行开发,主要种植速生桉,坡地农作物以花生、黄豆、甘蔗为主,整个评价区域体现为林业和农业生态系统。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拟建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原料仓及配料、煤粉制备车间、氧气底吹熔炼炉、鼓风炉、烟化炉、浮渣反射炉、铅电解车间熔铅工序、贵金属车间熔炼室中频感应电炉、

上述污染源除了原料仓及配料、煤粉制备车间只产生粉尘外,其它污染源均产生烟尘和SO2,如果不采取措施对废气进行处理,将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于含有价金属的粉尘,如果不对粉尘进行收集,还会造成有价金属的损失,粉尘的排放会使岗位粉尘浓度超标,产生职业危害,对工人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

铅电解有极少量的硅氟酸雾无组织排放;铅精炼熔铅锅液面无组织散发少量铅蒸汽;阳极泥盐酸浸出有少量酸雾排放;银电解有少量硝酸雾无组织排放;硝酸分解银电解阳极泥提取金过程有硝酸雾产生。

2.废水

生产污水主要来源于硫酸车间净化工序所产生的污酸,产生量为80 m3/d,主要含硫酸、砷金属以及少量重金属;其它废水包括贵金属车间排水50m3/d、车间地面冲洗水30m3/d,故需处理的生产废水量为160 m3/d。上述废水除贵金属车间排水呈碱性外,其它废水呈酸性,均含有砷金属以及少量重金属,如果不处理直接外排,将会对排污管道产生腐蚀,并对纳污水体造成污染。

一般废水包括设备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其中设备冷却水排放量为423 m3/d,基本不含污染物,部分直接作为烟化炉冲渣用水和地面冲洗水,其余经深度处理除盐后回用于生产系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35 m3/d,集中送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烟化炉冲渣用水,不外排。

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渣主要有烟化炉水淬渣、反射炉炉、中和渣渣等。由于生产废水分两段处理,产生石膏渣和含砷渣两种废渣,含砷废渣属危险废物;反射炉炉含有一定量的铅、铜等重金属,可视为危险废物。上述废物若不进行妥善处置,将会对外环境带来大的危害。

4.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高噪声的主要设备有鼓风机,烟气净化系统风机、余热锅炉排气管及氧气站的空气压缩机、氧压机等等,噪声性质属机械性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声压级85115dB(A)。不采取降噪和防噪措施,会使厂界噪声超标。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熔炼炉烟气用于制酸,制酸系统采用二转二吸工艺,SO2转化率达99.7%,硫酸尾气SO2≤410mg/m3H2SO4≤17.63mg/m3,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鼓风炉烟气、烟化炉烟气、浮渣反射炉烟气、铅电解车间熔铅工序烟气、贵金属车间熔炼室中频感应电炉烟气中SO2浓度较低,不需采取脱硫措施,SO2排放浓度可达到GB9078-1996《工业炉窑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烟气经表冷管降温后,再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布袋除尘效率可达99%以上,经布袋除尘后,烟尘排放浓度均符合GB9078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氧气底吹熔炼炉和鼓风炉的加料口、放铅口、出渣口、流槽等处设有吸风罩,并配通风收尘系统,选用长袋脉冲布袋收尘器收尘后,烟气中烟尘浓度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原料仓及配料、煤粉制备车间废气采用布袋收尘器收尘,除尘效率在99%以上,外排废气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表2)的要求。

4)各收尘点收集的粉尘均返回生产系统作为原料。

2.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生产污水及生活污水经处理后作为烟化炉冲渣补充水,车间一般废水部分作为冲洗地面水和烟化炉冲渣补充水,其余进行深度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系统;厂区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也作为生产系统补充水。整个厂区的废水全部回用,做到废水零排放。

3.固废污染治理措施

拟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烟化炉水淬渣、中和渣、反射炉炉渣等。烟化炉水淬渣、一段中和渣可综合利用,在外运前,置于临时渣库堆存;废水二段中和渣、反射炉炉渣属危险废物,置于临时渣库妥善堆存,在广西危废处置中心建成后,交由该中心处置。渣库的选址和建设必须符合有关固废储存、处置的相应要求。

根据总平布置,拟建项目固废渣场选址位于场址的西面。一般固废和危废分类堆存,该址与最近的居民点的距离为1.0km,符合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选址要求。根据业主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该址的水文地质条件符合渣库建设要求。

4.噪声治理措施

对车间内的各类噪声源,根据声源特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减少噪声对车间内和厂外环境的影响。

五评价结论

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正常排放情景时,在各种设定的预测气象条件下,本项目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对各预测点的预测浓度贡献值均较小,叠加现状监测值后,未超过要求的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事故排放10分钟后,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在预测点的浓度贡献值较正常排放情景有较大增加,二氧化硫最大落地浓度远大于要求的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当处于不利气象条件下,各预测点会出现污染物瞬间高浓度,因此,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排放情况的出现,保护人群健康。

2)在正常生产条件下,生产、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外排;厂区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也作为生产系统补充水,对外界水体基本无影响;在事故性排放情况下,厂区南面输水渠评价河段中铅、锌、铜、砷含量将严重超标。因此,必须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管理,杜绝事故废水外排。

3)本项目建成后,不论昼间和夜间,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环境敏感点噪声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功能区的要求。

4)拟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烟化炉水淬渣、中和渣、反射炉炉渣等。烟化炉水淬渣、一段中和渣为一般固废,可综合利用,在外运前,可置于临时渣库堆存;废水二段中和渣、反射炉炉渣属危险废物,如管理和处理不善,将会对环境造成有害影响,本评价建议在广西危废处置中心建成后移交该中心处置,在移交之前,危险废物置于危废贮库贮存。在采取切实可行的处置措施后,拟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等影响不大。

5)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有液氯泄漏、SO2事故排放、硫酸泄漏、废水事故排放等。通过对各种事故的风险影响分析,企业在采取项目设计、安全评价及本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救援措施的前提下,可降低各种事故的发生,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境风险可接受。

企业必须制订应急预案,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6)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600m

2.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工程分析,拟建项目SO2的排放总量为400.8 t/aCOD排放量为0

建议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如下: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400.8 t/aCOD排放量为0

根据贵港市“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将关停贵港市港桥建材有限公司立窑水泥生产线,改为粉磨站,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447t/a,将400.8t调配给贵港市鑫发公司拟建项目。

3.选址、总平布置评价结论

贵港市发改委已对拟建项目进行备案,同意该项目的选址。厂址建设条件较好,交通运输便利,项目运营未使环境空气和水环境质量下降,环境有一定容量。正常情况下,该项目无生产、生活废水排放,并采取防渗漏措施,对拟建厂址周围居民点饮用水基本无影响。

本评价认为,项目选址合理。

在总平面布置方面,从生产工艺流程、物料运输、环境保护等角度进行分析,生产区部分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由于贵港市最大风频风向为东北风和北风,强风向为北风,根据可研中提出的总平布置,将宿舍和办公区布置在厂区的东南角,从而相对处于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生产废气的排放将会对其产生一定的影响,本评价建议将宿舍、办公楼调整到厂区的东北面,处于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以降低厂区污染物排放对生活、办公区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做到废水零排放,不设置废水排放口。在厂区西南角设置雨水排口,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期雨水通过排口排到小溪。

4.综合结论

贵港市鑫发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采用国内先进的氧气底吹熔炼——鼓风炉还原炼铅法进行技术改造,熔炼炉烟气用于制酸,生产、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系统,做到废水零排放,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达到《铅锌准入条件》的有关要求,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选址基本合理,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采取的环保措施可靠,处理效果好,投产后对周围环境虽造成一定影响,但正常排放情况下未造成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降级,在环境可承受范围内。在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六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贵港市政府网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简本和其它补充信息,期限为20081115

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贵港市鑫发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凤凰林场总部西北处             

电话:0775-4561065       传真:0775-4561065       邮编:537100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902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5      邮编:530022

电话:0771-2266290    传真:0771-5331497    邮箱:3613699@163.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贵港市鑫发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铅锭冶炼及深加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2)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项目施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4)希望以何方式减缓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环境影响;

5)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在贵港市政府公告的形式进行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从200811520081115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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