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华润水泥(桂平)有限公司蒙圩流澜石灰石矿开采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信息公布如下,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报告书相关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华润水泥(桂平)有限公司蒙圩流澜石灰石矿开采工程;
(2)建设地点:桂平市蒙圩镇;
(3)生产规模与产品方案:年采240.6万吨石灰石块矿;
(4)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5)总 投 资:15000万元;
(6)项目的组成:
本工程主要由主体工程(主要为采矿工程)、配套工程(主要为废石场、临时堆土场、原矿堆场、破碎车间等)、公辅工程(包括机修、办公及生活、给排水、供电、通讯、交通运输等)、环保工程(包括防尘、降尘、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噪声防治和矿山生态复垦等)等部分组成。
本矿山可为一条4500t/d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服务68.15年。
2、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和预期达到的环境效果
2.1施工期污染源与污染物排放状况
(1)环境空气污染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期平整场地剥离表层土后裸露地表在大风气象条件下的风蚀扬尘,建筑材料运输、装卸中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汽车尾气,临时物料堆场产生的风蚀扬尘等。
(2)污、废水污染 施工期污废水主要来自工业场地排放的生活污水及矿坑水,主要污染物为SS、BOD5、CODcr等。
(3)固体废物 施工期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下来的植被、表土等废土石,还有少量的建筑垃圾,均排至临时堆土场。固体废物如果随意堆放将占压土地,雨水冲刷可能污染土壤和水体,大风干燥季节可能形成扬尘污染。施工队伍生活垃圾送至桂平市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场统一处置。
(4)噪声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施工过程中的机械噪声与交通运输噪声。如钻孔机、挖掘机、空圧机、水泵、洒水车、推土机及材料运输过程产生的机械及振动噪声等。
(5)生态及景观 采掘场的开挖及表土层剥离将改变地表形态,破坏地表植被,引发新的水土流失。地形的改变和生态系统改变所造成原有景观的破坏和新的自然景观格局的形成。
2.2运行期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状况与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污染主要来自露天采掘场、废石场、临时堆土场,以及矿石运、转载过程与辅助生产过程产生的环境空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和生态破坏。对工程中的污染源、污染物的治理措施,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环境空气污染及其治理措施 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自开采过程中进行的地表剥离、爆破、铲装、运输、卸载、排土,以及原矿开采、装卸、输送、破碎等环节。主要污染源为采场、废石场、运输车辆等。主要污染物为TSP、N02。
①采场
开采过程中挖掘剥离、穿孔爆破、剥离物运输都将产生大量的粉尘。采场配有洒水车,定时对采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②废石场
废石场扬尘污染来源于汽车卸料和平台、坡面松散土体。在卸料和排弃过程中适时喷水,随排随压,回填稳定平台及时绿化,防止剥离物在排放和堆放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
③道路运输系统
专用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以减少车辆运输造成的扬尘。
④破碎粉尘
通过安装气箱式脉冲袋式除尘器可大大减轻破碎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⑤汽车尾气
使用尾气排放合格的车辆,减少尾气排放量,从而保护空气环境质量;道路两侧种植绿化带,加强对尾气及扬尘的净化作用。
(2)水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污水来源主要包括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排水和矿坑排水等。
①机、汽修车间污废水: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拟建工程生活污水产生量约
③矿坑排水:露天矿坑内排水,其所含污染物主要是SS,经过沉淀处理后,部分用于钻探、道路洒水除尘等,部分外排小江河。
(3)固体废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露天矿建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剥离土岩、工业场地生活垃圾等。剥离的腐殖土层堆放于临时堆土场,备用于绿化复垦;废石由汽车运至废石场后,视生产配料情况加以综合利用。工业场地生活垃圾送至桂平市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场统一处置。
(4)噪声污染源及治理措施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有:爆破、凿岩、挖掘、装卸、运输等产生的噪声。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①对噪声源进行减振、隔声措施。加强运输车辆和道路的维修保养的。
②在运输废石的道路两边植树种草,利用地形,树木,建筑物等进行隔声。
③对接触高噪声的操作人员发放耳罩,以加强个人的防护工作。
(5)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治理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项目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区域自然条件、项目功能分区等特点,以及不同场地的水土流失特征、土地整治后的发展利用方向、水土流失防治重点等因素,确定水土保持分区,经分析,拟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分为流澜石灰石矿区、生产生活及辅助设施区、运输道路及输送带、临时堆土场和废石场5个区。
①石灰石矿区水土保持措施
采取在石灰石矿区周边设置了浆砌石排水沟,矿区开采边坡采取喷播植草措施进行护坡等措施。
②生产生活及辅助设施区水土保持措施
对生产生活及辅助设施区待绿化区域进行场地整治和覆表层腐殖土措施;为防止石灰石矿堆场水土流失,在矿石堆场周边设置倒梯形土质排水沟。
③运输道路及输送带水土保持措施
在道路两侧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矿区内的集水池相连;在道路两侧植树种草进行绿化(采用种植灌木与撒播草籽搭配的方式);在道路施工建设过程中,对于未能马上回填的待回填土,遇上雨天时,本方案新增采取临时加盖彩条塑料布措施。
④临时堆土场水土保持措施
采取开挖排水沟、堆场表面撒播草籽、修建草袋挡墙和临时彩条塑料布遮盖等措施。
⑤废石场水土保持措施
对废石场设置了截排水沟和拦挡墙;废石场停止使用后还应对其进行场地整治、覆表层土并进行植树绿化。
2.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综合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结合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在确保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实施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杜绝事故排放,本工程的建设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因此,该工程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公众。
2、主要事项
(1)项目场地选择是否合适;
(2)项目投产后,公众最关心当地的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及生态问题);
(3)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4)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5)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有益影响的确认(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家庭收入等);
(6)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7)其它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以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联系我们。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文兴街一号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 李蘅 E-mail :kdy_tws@163.com
联系电话:0773-5839548 传真:0773-5839747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华润水泥(桂平)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775-3483397
六、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2008年9月12日-2008年9月25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08年9月12日-2008年9月25日
七、报告书简本可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