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通知书》(三届〔2007〕13号)收悉。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贵委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办理要求,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特别是水产畜牧兽医部门的领导学习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认真研究报告中指出的存在问题,狠抓各项措施落实,扎实推进动物防疫工作,确保《动物防疫法》得到有效贯彻实施,为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现将工作初步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对《动物防疫法》的宣传力度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于
二、抓好《动物防疫法》的学习培训
各级水产畜牧部门加大力度,认真抓好《动物防疫法》的学习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畜牧兽医工作者的防疫业务水平。各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于2007年12月6—9日分别举办动物检疫员、动物监督员培训班,参加培训班人数达256人次,邀请自治区业务部门有关专家进行授课,并统一进行培训考试。同时,组织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专业户进行《动物防疫法》的培训,参加人员达820多人次。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于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工作
市、县(市、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从去年11月至现在,共出动执法车辆125车次,人员253人次,对全市规模养殖场、专业户、屠宰厂(场)、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等进行监督检查,有效打击了病死畜禽、白条畜禽进入市场流通。特别是加强检疫工作监管力度,打击拒绝检疫、逃避检疫行为32起,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理。凡从外地运输进入我市禽畜交易专业市场的禽类,都进行严格的检查,没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的禽类一律不准进入市场交易,严防动物疫病的传播。同时还针对防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着重抓好产地检疫工作,切实从源头上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蔓延:一是通过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组建好疫病防控和监督队伍,确保产地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结合检疫员、监督员换发上岗资格证之机进行重新考核和业务培训,提高素质,增强工作能力,确保产地检疫职责的正常履行;三是对监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规模养殖场签订防疫检疫责任状,散养户由防疫员包片负责,确保产地检疫业务的全面覆盖;四是加强监督巡查,接受群众举报,对违反纪律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法行为坚决进行查处,确保产地检疫实施的质量可靠;五是加强票证管理,严格领用、发放、使用票证制度,严格核查,堵塞票证管理的漏洞,确保产地检疫制度的全面落实。
四、千方百计落实免疫经费
我市各级政府为推动《动物防疫法》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防疫经费,切实解决动物防疫疫苗和消毒药品的购置问题。自治区召开防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千方百计筹措落实防疫经费54.6万元,其中市本级16万元、桂平市10万元、平南县10万元、港北区9.95万元、港南区4万元、覃塘区4.65万元。特别是对村级防治员的报酬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及水产畜牧部门专题进行研究,基本落实了村防治员的报酬:桂平市每人每天补助20元,平南县每人每天补助20元,港北区每人每月补助400元,港南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覃塘区每人每月补助250元,进一步调动了村级防治员开展免疫工作的积极性。
五、迅速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的补免工作
我市把落实动物免疫工作作为贯彻《动物防疫法》、防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针对秋防工作各县市区免疫不平衡的实际,要求各县市区对畜禽免疫情况进行普查,切实加强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补免工作。各级水产畜牧兽医部门的技术人员,分组深入到村屯,开展拉网式调查,发现未免疫的禽只,立即进行补针,特别是加强对规模场、养殖较集中的村庄、老疫点和公路沿线等重点地段畜禽的免疫补针,进一步提高了我市的禽畜免疫密度。到目前为止,我市畜禽的免疫率为:禽流感免疫率98.0%、猪口蹄疫免疫率94.6%、牛口蹄疫免疫率89.6%、羊口蹄疫免疫率100%、猪瘟免疫率99.0%、猪蓝耳病免疫率60.0%。
六、切实加强对活禽经营市场的监管
为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市场环节传播,确保春节前后畜禽产品的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4号)等文件要求,我市突出抓了两方面工作:一是对贵港市禽畜专业市场实行休市。休市时间为
六、加强疫情的监测
我市各级政府十分重视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工作,在规模养殖场、城区和乡镇的禽畜交易市场、各个行政村都落实有监测员,严格填写好监测日志,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凡发现禽畜类异常死亡情况,立即向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迅速查明原因,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七、加快理顺兽医管理体制
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协调编制、财政等部门,目前各县市区兽医部门的人员已基本落实,财政供养问题正在进一步协调落实之中。
以上是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三届七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的情况。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千方百计筹措免疫经费,切实做好防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工作,确保《动物防疫法》得到更好的贯彻实施,把全市动物防疫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杜绝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贵港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贵港市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