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规划委员会认真学习贯彻城乡规划法
《城乡规划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我们按照国家建设部和区建设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迅速行动,积极部署,深入地开展了《城乡规划法》的学习宣传活动和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成立学习、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领导小组并拟定学习计划,各级领导班子带头学习,逐条分析理解,明确了内涵意义和精神实质,加强了对基层学习的指导。二是层层进行学习动员,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法》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了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三是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从2008年1月启用了新的一书三证。四是加强了规划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修改完善报建程序,明确报建材料要求,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和缩短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间,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办事效率,为招商引资、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提供一个良好的软环境。五是对大型建设项目的规划,如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到认真按照法定程序组织评审,并予以公示。近日,我委对东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公示。六是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开展了《城乡规划法》学习培训班,为学习贯彻培养骨干;印制《城乡规划法》单行本,下发到委机关和下属部门每个干部职工手中,做到人手一本;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城乡规划法》,要开辟《城乡规划法》学习专栏、讲座、悬挂横标等进行宣传,督促各县市区积极采取多种灵活多样的方法,加强对《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