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市城北新区幸福家园小区共收到3603份申购对象资料,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有3364份,不符合条件的有239份(其中按有关文件规定被取消申购资格的有8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2008年3月20日—
二、公示地点: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部(金港大道原德宝花城售楼部)。
三、公示内容:本期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对象准购资格审查结果。
四、在公示期内没有异议的视为同意审查结果,有异议请到公示地点向工作人员反映并申请复核。
五、请符合购买条件的申购对象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回执单于公示期内到公示地点登记领取《选号顺序卡》副卡,逾期未登记领取《选号顺序卡》副卡的申购对象视为自动放弃购买本期经济适用住房。
六、
七、本通告及公示内容在公示期内同时在贵港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网址:http://www.gxgg.gov.cn
八、本通告由贵港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部(市金港大道原德宝花城售楼部)
联系电话:0775-4558800、4558810、4563388、4568077
传真:0775-4563388
贵港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