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永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贵政干〔20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任李永敏同志为贵港市交通局副局长,免去其贵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任黄春林同志为贵港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任谭科品同志为贵港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任岳志新同志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贵港市支会副会长;
免去莫旭贵同志的贵港市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退休。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 干部 任免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贵港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
检察院。
中央、自治区驻贵各单位。
各民主党派贵港市委会,市工商联。
(网络传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