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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亦翔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四以”努力做好法院各项工作

[日期:2008-02-02] 来源:贵港市中院  作者:陈伟民 [字体: ]

莫亦翔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持“四以”努力做好法院各项工作

 

131贵港市中级法院召开二00八年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传达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全市法院工作,表彰先进,部署新一年工作任务。贵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莫亦翔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莫亦翔充分肯定了贵港市法院在去年的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他认为,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市法院认真接受党的领导,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以对贵港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依法审理和执行了大量各类案件,有效的促进了全市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在对热点案件处理上,政治敏锐性强,重视做好过细的工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市两级法院领导班子风清气正,抓班子,带队伍,公正用人,深得市领导的好评。

对今后的工作,莫亦翔提出要坚持“四以”。一是要以人为本。要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在刑事审判中,要依据法律,尊重事实,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疑罪从无的刑事政策,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同时要注意区别对待。对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双抢”犯罪,要从严打击,决不手软。二是要以和为贵。中华民族是强调以和为贵的民族。调解追求的就是和谐,法官在办案中要十分重视调解。行政审判中与行政机关的协调也是调解,要加强

行政审判中的调解,促进官民和谐。在工作中,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有沟通,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三是要以法为基。要尊重法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四是要以廉为要。队伍出问题是很大的问题。要带好队伍,造就一支硬、正、廉的队伍。中层领导很关键,负责着具体的工作,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要管理好,发挥好他们的作用。

莫亦翔指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保证是队伍建设。他特别强调,领导班子一定要精诚团结,光明磊落,不分彼此,共同把工作做好。

出席会议的领导还有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庞文达、市政协副主席黄一红等。贵港市中级法院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全市各基层法院班子全体成员、办公室或研究室主任参加了会议。(贵港市中级法院陈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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