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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三届四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2007-12-28] 来源:  作者: [字体: ]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

三届四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通知书》(三届〔20075号)收悉。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贵委提出的关于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审议意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现将工作初步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各级政府要深刻领会20字方针精神,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抓好新农村建设”问题

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内涵极为丰富,涉及到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管理等方方面面。我们认为,我市经济基础薄弱,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将近9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只有生产发展了,农民富裕了,新农村建设才有雄厚的物质基础,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就有了可靠的保障。因此,我们在推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紧紧围绕20字方针,针对各村的实际情况,突出抓好产业发展,目前已形成了优质稻、茶叶、甘蔗、优质蔬菜、优质水果、速丰桉、肉鸽、瘦肉型猪、名优特水产养殖等各具特色的产业,为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如港南区瓦塘乡满村屯是亚计山脚下的一个偏僻小山村,全屯有79户人家共364人,我们充分发挥适宜种植水果的优势,发展荔枝、龙眼面积1340亩,并建立了建筑工程队,兴办包装材料厂、五金制品厂、针织厂、胶合板厂、松脂厂等,全屯农民人均收入7600元;港南区桥圩镇何平村平民屯有农户275户共1700多人,常年外出务工人员300多人,我们发动群众种植优质谷、种桑养蚕和经商办厂为主,目前办有4家塑料袋厂、5家羽绒厂、7家废旧回收店等,人均纯收入达3850元;桂平市金田镇理村145户共686人,种植甘蔗150亩、淮山150亩、龙眼和荔枝400亩、养殖黄沙鳖12亩,人均纯收入3650元,等等。

但是,我们深知,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刚刚起步,今后更要把这20字方针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指导性方针,突出生产发展的主题,通过抓优势产业发展、抓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产业发展格局,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

二、关于“大力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增加农民收入”问题

我们主要是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做文章,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抓好优势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我市具有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的优质稻、桑蚕、中药材、茶叶、木薯、食用菌、速丰桉、瘦肉型猪、肉鸽、白鹅、黄沙  等产业,扩大种植面积,突出规模优势,提升品质,打造品牌,把产业做强,使特色更明显,市场占有率更高。

()抓好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我们通过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对试点村的调查研究,提出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各县市区选择1个试点村,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12个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优势产业,建设300500亩的特色农业优势产业示范基地,力争示范基地比非基地亩产值增收500元以上,带动示范村加快发展农业优势产业,增加农民收入。

()抓好龙头企业的培植。我们在抓好现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同时,积极优化投资环境,充分利用我市农业资源丰富的优势,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9月份,上了20个农业项目、10个规模以上的水产畜牧业项目、60家林产品加工企业,如桂平市金源酒精实业公司、平南新焱30万吨聚乙酯项目、鹅三宝养殖加工项目、广东温氏种猪场建设项目、亚计山生态环保大型种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贵港市泰鑫牧业有限公司投资的奶水牛养殖项目、贵港市农园生态公司花展大厦及农园山庄、广西骏隆珍稀树木生态园有限公司、成锡木业、广西天宇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项目,增强了我市农业产业发展的后劲。

()抓好劳务输出创收。今年以来,我们充分利用各种职业中学、技工学校、企业培训基地等各种教学资源,举办各种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班,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素质。特别是抓农村就业“阳光工程”和农业实和技术培训班,19月共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05万人,占计划的84.1%。通过抓好就业培训,同时加强与输入地的供需对接,我市农村劳务输出大幅度增加,19月份,全市组织外出农民务工82.4万人,同比增加9.8万人,务工总收入46.1亿元,增长24.1%。劳务经济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支柱之一。今年上半年,五个县市区的农民人均现金收入都实现两位数增长,其中港南区增长20.68%,平南县增长18.27%,覃塘区增长17.26%,港北区增长17.22%,桂平市增长12.28%

三、关于“加强宣传引导力度,使农民进一步更新观念,树立自强自主意识”问题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实施者和受益者。我们在宣传引导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方面,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强势宣传媒体,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在市级媒体共刊播采用建设新农村稿件206篇,省级以上媒体采用的稿件50多篇,十分注意挖掘、宣传新农村建设好典型、好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通过宣传引导,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自己才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主动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因此,各试点村的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热情十分高涨,不等不靠,依靠自己的力量把新农村建设好。如港北区根竹乡江口村群众自筹资金20多万元,义务投工2500人次参与村屯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总长为2.3公里的进村主干道和环村水泥路、村青年小公园、篮球场、村民文化活动室等基础设施。港南区桥圩镇何村,群众自发筹集建设资金80多万元,义务出工10000多人次,先后修建硬化了环村水泥路5. 5公里,治理村中积淤的排水排污沟5条共500多米,新建垃圾池6个,新植草地200平方米,植树绿化5000株。

四、关于“要多方筹集资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在建设资金的筹措上,我们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加大财政支农投入。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三个高于”的要求,把财政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87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为200万元,比去年增加100万元。同时,我们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整合协调好扶贫开发、交通建设、农业产业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各项支农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财尽其用、捆绑使用”的原则,相对集中,对口扶持,更好地发挥资金的整体效益。

二是拓宽投融资渠道。我们充分利用民族地区、西部地区等有利条件,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市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力度。727召开的全区新农村百村示范建设工作会议上,我市有11个新农村试点村列入广西重点打造的10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名单,获得自治区财政投入项目资金达110万元。同时,利用农村信用社这个平台,探索建立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小额度贷款的制度性保障措施。特别是各级各部门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解决道路、水利、沼气池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三是要求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帮助引进项目。全市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围绕开展“十个一”活动的要求,通过调查摸底,在帮助驻点村争取一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面,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上项目争资金,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据统计,全市新农村指导员发动各单位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1080万元,解决群众关注问题和困难3569个,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如驻平南县思界乡新旺村的指导员,与村干部一起到水利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建好了通村水泥路和300多米长的三面光灌渠,群众比较满意。

四是动员部门和社会各界帮扶。市直和县市区直部门都捆绑到试点村,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市、县(市、区)两级部门单位投入的资金有1714万元。并动员有关企业和经济能人参与新农村建设,如中国移动贵港分公司、港北区有112家非公有制企业等都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一些在外创业的经济能人也纷纷捐资修路、修建文化体育活动设施等。

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成效。19月份,建成81233.5公里进村水泥路、完成8座水库的除险加固、7座小型水库的涵管改造、48座病险水库的安全鉴定、建成10项人畜饮水工程、硬化灌区渠道40公里、建设沼气池3607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

五、关于“要结合实际,加强村庄规划工作”问题

我市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加强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切实加大了新农村村庄建设规划力度,全市84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屯中,已完成规划编制的有75个,占总数的89.3%;全市1143个行政村中,65%已制定和完善了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同时,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作用,研究制定好驻点村的第一个新农村建设五年规划和今年的工作计划重点制定好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农民增收规划、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农村文化和教育发展规划、农村社会保障落实规划、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划,确保新农村建设得到和谐发展。

六、关于“从我市实际出发,合理调整示范点,抓典型、树典型,并总结推广”问题

针对我市新农村建设试点布点太多、战线太长,导致工作推进不快,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韦均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革冰,副市长邓建华于今年7-8月,组织和带领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调研组,深入三区两县市有关乡镇和村屯,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走访农民等多种调研方式,基本了解和掌握了我市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的现状以及面临的困难几位领导在调研中多次提出,要抓点带面,筛选交通便利、基础较好、支柱产业明显、带动能力强、群众积极性高的几个示范村屯作为重点,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更多扶持,进行重点突破,为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树立典范,不断引导新农村建设向纵深发展。目前,有关方案正在讨论之中,拟于近期出台。

七、关于“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下乡补助、旅差费等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问题

针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下乡补助和旅差费还没得到很好的落实,影响了指导员工作的积极性的情况,我们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迅速落实,切实解除指导员的后顾之忧。目前,市财政已安排近60万元解决市下指导员的下乡补助和旅差费问题,市下派桂平、平南县的指导员按每人每天15元发放,下派三区的指导员按每人每天10元发放,交通费按每月往返4次实报实销。港北区财政已落实指导员经费30万元,其他县市区正在研究之中,预计最迟可在今年十一月份落实

 

贵港市人民政府

00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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