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贵港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中共贵港市委员会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    贵港市人民政府    政协贵港市委员会
 
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内容

港北区贵城城镇困难群体情况的调查报告

[日期:2007-12-18] 来源:市政协  作者:贵港市港北区贵城城镇困难群体专题调研组 [字体: ]

 根据市政协2007年的工作安排,经协商,市政协机关与港北区政协联合组织由市区两级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的同志组成的调研组,于5月中下旬对港北区贵城城镇居民困难群体的生活、就业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在廖毅民主席的带领下分三个小组,深入贵城城区相关的九个社区召开了座谈会,听取贵城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和各社区负责人有关城镇居民困难群体方面的情况汇报,走访了108户困难家庭,倾听和了解困难群众的情况,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现将这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贵城9个社区困难群体的基本情况

     港北区贵城辖区总人口38万人,其中流动人口12万人。贵城街道办事处下辖12个社区(3个社区为纯农业人口,9个社区为城镇居民或城镇居民与农业人口混居),直接管理的人口6.5万人,其中城镇居民40792人。2006年贵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800元。这次调研对象是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家庭(下称困难户),据所调查的棉新、永明、震塘、县东、榕兴、三合、西五、小江、石羊塘等9个社区的统计,共有城镇居民约1.8万户,其中,困难户有928户,共计2674人,困难人口占城镇居民的6.66%.,困难户中残疾人253户,占困难户的27.26%;孤寡老人124户,占困难户的13.36%;孤儿35户,占困难户的3.77%;无房户130户,占困难户的14.01%;危房户33户,占困难户的3.56%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以及港北区委、区政府在解决城镇居民困难户的实际困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建立了困难户资料档案,比较清楚地掌握城镇居民困难户的基本情况,为解决问题奠定了基础;二是依照国家政策,对困难户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这些困难户不致挨饿受冻和流离失所;三是多渠道想方设法解决困难户的实际问题,如开展免费的就业技能培训、给困难户送就业岗位、给肢体残疾人送助行用具等。2006年财政拨出17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残疾人家庭的危房修缮等方面,今年又安排了300多万元扶残资金,并建立10个爱心报亭供残疾人就业;四是扶持社区建立“爱心超市”,服务社区困难户。目前,西五、石羊塘两个社区在市民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已建立了“爱心超市”,并正常营业,给困难户低价或免费供应生活必需品。

     尽管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但由于历史原因和客观条件所限,他们的生活和就业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性好转:一是困难户的比例较大。调查的9个社区中有5个社区的困难户人口占城镇居民人口的比例超过10%,比例最大的小江社区达到25%;二是残疾人困难家庭占困难户的比例较大。9个社区中残疾人困难家庭占困难户比例达到和超过30%的有5个,其中震塘社区占的比例达到76.32%;三是孤寡老人和孤儿户不少。9个社区中孤寡老人和孤儿户占困难户比例超过10%的社区有8个,其中永明社区占43.59%。贵城城镇居民困难户的生活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物质生活极度贫困。这些困难户的生活水平徘徊在温饱线左右,相当部分无经济来源,主要靠政府低保救济,即使有的家庭有些微薄的收入,也难以应付全家的总消费开支。据这次调查,大部分困难户食物方面的消费就占总收入的80%以上,其他如医疗等消费就无从考虑了。由于他们长期处于生活消费低水平,生活条件差,导致营养不良,健康状况差,贫困问题越来越突出。三合社区新庄街143号的邓桂芬户,5口之家,儿子做些搬运的临时工,儿媳贩卖青菜,两个孙子一个读初三,一个上学前班,一家人靠低保救济和不稳定工作得来的微薄收入维持生计。2006年儿子被查出患了股骨头坏死症,这对本来就很困难的这一家子简直是雪上加霜。“今年儿子走路开始困难,又不能去工作了,生活越来越艰难,这该怎么办呀?”我们去调查时,邓桂芬一脸忧愁显得很无奈。

2、就业率低、收入少。这些困难户中,许多由于父辈没有能力接受较好的教育,在社会上很难找到稳定的工作,主要是靠打零工、杂工等来养家糊口,无力使下一代接受良好的教育,“代际转移”的贫困群体在这次调查中碰到的并不是少数,这就形成了恶性的循环。三合社区正谷街27号何德盛户,一家6口人,5个劳动力,由于文化低,就业能力差,无一人有固定职业,日常靠东敲西击的零散工作过日子。由于生活来源不稳定,收入不高,生活过得十分艰难。

3、居住条件差、家具简陋。贵城街区城镇居民困难户的住房大部分是上世纪70年代前建的砖瓦房,由于无法修缮,许多破残不堪,这次调查统计出的危房户有33户,占困难户的3.56%。有的房子小,人均不足2平方米;有的房屋是自己临时搭建的砖瓦房,存在着安全隐患。房屋里的家具更是简陋,许多家庭几乎找不到一件值钱的家具。在调查的困难户中,有130户是无房户,占14.01%,这些家庭靠租房或是借住亲戚家中,寄人篱下。县东社区县东街64号的温锡珍户,一家6口人,3个劳动力。温锡珍夫妇是上世纪60年代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由于回城后找不到工作,也没有住房,只好在公厕旁边的空地上搭起一间约10平方米的瓦房,这间小房的卫生间和厨房几乎占了一半的面积,屋内昏暗潮湿。温长期患病,丈夫和儿子也没有工作,整个家庭靠低保金和两个小女儿微薄的临时工收入来维持,生活十分困难,子女都成了大龄青年均没法成家。西五社区西五街218号易和平户,一家4口人,本人弱智,两个儿女一个读书、一个弱智,靠低保金和妻子卖湿米粉度日,所居住的房子可以说是死胡同里的房子,只有2.5宽,居住环境十分恶劣,除去人行通道、厨房,能住的也就10多平方米,而且是东搭西靠别人家的墙体而成的,属危房。

4、文化生活匮乏。这些困难户虽然生活在城市中心,但由于收入无门、生活困难,无法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日益繁荣带来的丰富多彩文化生活,相当部分家庭连电视都看不上,在这次调查的928户困难家庭中,有559户没有彩色电视机,占60.24%。其中,永明社区困难户无彩色电视机户占到96.58%。在部分有彩色电视机的困难户中,大部分因交不起每年的闭路电视维护费也收看不正常。

二、城镇居民困难群体致贫的原因分析

贵城城镇居民困难户的存在是多种原因造成的,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劳动技能低,就业门路少。在我们调查的对象中,困难户的劳动力基本没有什么技术专长,因此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几乎没有什么竞争能力,没有择业的优势,这些困难户的劳动力,只能从事找散工、小摊小贩、踩人力三轮车、搬运等不稳定而且收入低的职业工种,生活来源没有保障。

二是长期从事重体力劳动行业,身体严重透支致贫。贵港是广西最大的内河港口城市,在过去机械化程度低、大量货物装卸靠肩挑人抬的年代,贵城各社区均有一大批从事重体力工作的搬运工人。这些人年轻时长期从事简单繁重的工作,身体透支严重,部分落下一身病痛。在产业结构调整下岗后,由于身体差又无技能,难以找到新的就业岗位,失去了稳定的生活来源,造成家庭困难。

三是家庭人口多,劳动力少。一些困难户人口较多,但劳动力只有12人。一家人的生活仅靠12人的微薄收入维持生活,困难程度可想而知。如榕兴社区榕兴街591号黄仕好户,一家5口人,就儿媳一人打散工加上本人退休金共计650元的收入,三个孙就读小学、初中,生活确难维持。

四是子女上学负担重造成困难。现在高中、大学收费比较高,且不够规范,一些家庭可以供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一旦有子女上高中或读大学就很难承担,只能东凑西借供子女上学。据这次调查统计,这928户困难户目前就有在校的81名高中生和89名初中生需要救助。如石羊塘社区陈燕辉户,一家8口人,3个劳动力无一有固定职业,4个子女有3个在初中、高中、大专就读,学费负担重,导致家庭困难。

五是病残致贫。调查统计,不算年老者在内的重大病残患者家庭有253户,占困难户数的27.26%,比例较大。一些家庭原来生活水平就一般,但由于家庭成员患病,负担加重,致使生活走向贫困。如震塘社区的李青云户,一家6口人就有4人患有较重的疾病,医药费开支大,生活难以维继。

六是懒汉思想的观念存在,创业意识不强也是造成贫困的原因之一。一些城镇居民自认为是城里人,高人一等,放不下面子,不愿吃苦,不愿做较苦较累的工作,好吃懒做,整天游手好闲,宁愿靠低保生活,也不愿创业。如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棉新、永明的一些劳动力居民就整天泡在麻将桌上消磨时光,宁愿过悠闲的穷日子,也不愿去打工挣钱。

七是社会保障能力较弱。贵港市属后发达地区,经济基础相对较弱,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是近年才实行,每个低保家庭只有一名成员享受,而且目前每人每月只有165元的低保费,这对享受低保的困难户来说也只是杯水车薪,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解决城镇居民困难群体问题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重视困难群体的解困工作。城镇居民中的困难群体不同于农村的农民,有了田地只要勤劳工作,生活就能基本解决。这些困难群体生活在城市,吃住穿行都得花钱,不论有否能力,均需要就业工作、需要收入来源解决生活问题,否则很容易产生非正常情况,延变成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我们必须高度关注这些困难群体的工作和生活。胡锦涛总书记625日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尤其要注重优先发展教育,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胡总书记的讲话明确了社会建设必须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必须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因此,我们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各尽其责,切实把困难群体解困工作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抓实抓好。

(二)加强就业安置,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通道。要积极发挥国家政策导向的作用,坚持“失业人员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扶持就业”的方针,建立健全扩大就业再就业的政府主导机制,通过就业政策,积极推动城镇居民困难户成员的就业或再就业。在目前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情况下,我们在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中小企业、鼓励个人创业、发展灵活多样就业方式的同时,应注意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就业观念。在加大就业扶持政策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努力帮助城镇居民转变就业观念,树立新的就业观,鼓励他们积极从事服务业和手工业。二是政府开发和购买公益型岗位,重点安排困难群体就业。要继续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通过“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的办法,重点开发社区的公共福利、生活服务等社区就业岗位,力争安置更多的城镇困难户成员就业。三是创造就业环境条件,鼓励困难户创业。要发挥城镇居民经商优势,划出一定的地盘提供给那些因城区整治三轮车、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不能乱摆乱卖而失去经济来源的城镇居民和困难户摆夜市摆地摊做生意,并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尤其对困难户要免除工商、城管等费用,扶助他们创业。四是落实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好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就业扶持措施,支持贫困家庭自主创业。五是挖掘潜能,多安排残疾人就业。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措施,拓宽就业门路,提高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工作的积极性,减轻社会压力。

(三)建立综合性的城市扶助体系,强化服务功能。为扶助和保障城镇困难群众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我们要对他们在看病、入学、文化、住房等方面实行扶助政策。一是对城镇困难群体看病难的问题,要通过建立城镇居民困难户医疗救助保障体系,给每一个城镇居民困难户建立个人档案,办理看病优惠卡,让他们享受全免挂号费,减免住院治疗费等优惠,减轻他们的负担。二是对城镇居民困难户的子女入学难问题,采取减免学费、提供助学金等措施,扶助他们上学。三是对于城镇居民困难户看电视难的问题,广电部门已出台有关优惠政策,各社区应帮助困难户办理有关安装和减免费手续,让他们也能享受到现代文明发展的成果。四是在住房方面,政府应加大廉租房的建设,使无房的城镇居民困难户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对困难户的危房问题,政府要高度重视,拨出维修专项资金,帮助修缮。同时,要象西五、石羊塘社区那样,通过建立爱心超市,发动社会各界对困难群众进行帮扶等形式,为困难群众解决生活上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四)注重就业技能培训,加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围绕市场抓培训、围绕就业抓培训、抓培训促就业的工作思路,按照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根据困难户成员的就业能力,开展技能帮扶,免费帮助他们通过掌握就业的技能和本领,提高他们的生存能力,形成以培训促进就业的良性循环,从根本上解决困难群体的实际问题。

(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新的城镇困难群体产生。一是要高度重视儿童免疫接种工作。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困难户中的残疾人有相当部分是因患小儿麻痹致残的,这是当年不重视儿童免疫工作的恶果。因此我们要加大儿童免疫接种工作力度,形成全社会都重视儿童免疫工作,为下一代的健康打下基础。二是要尽快建立起社区城镇居民医疗救助体系,减轻城镇居民医疗负担,防止大病致贫或因病返贫的现象发生。三是在旧城区拆迁改造时要充分考虑被拆迁户的就业和生活出路等问题,防止新的贫困阶层产生。

(六)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缓解贫困群体的社会压力。要不断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减少新生贫困人群。对我市低保户的低保费要按市场物价上升幅度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减小物价上涨带来的影响。失业和患病是城市贫困人群的主要新生源,而目前的失业保险和城市医疗保险是十分不完善的,在这种情况下,很多贫困边缘家庭的抵御能力就显得非常脆弱,他们随时都会滑入贫困,所以我们必须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强化措施,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稳定。

阅读:
录入:ggzx

推荐 】 【 打印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站内搜索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2007-2008 贵港市人民政府主办    贵港市政府政策研究中心 维护    桂ICP备07501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