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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精神

[日期:2007-12-03] 来源:  作者: [字体: ]

1、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与协商。一是举行民主协商会,就大政方针进行协商;二是举行谈心活动;三是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2、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发挥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在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常设专门委员会中及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中,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占有适当比例。

3、在各级人民政府中的共产党员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举荐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等。

4、在人民政协中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委员、政协常委和政协领导人中占有一定比例,并在政协会议上提出提案;政协机关中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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