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市效能办核准。
一、经委在窗口受理的服务项目:1、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合理用能专题认证审批;2、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的验收。
二、项目性质:承诺件
三、办理程序:企业提出申请,业务科办理,委领导核准(或上报自治区经委核准),告知。
四、所需提交材料:
(一)、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合理用能专题认证审批
企业提供如下材料:
1、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及相关评估材料(4份);
2、《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节能效益评价表》(4份);
3、年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提供有资格的咨询单位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节能效益评估报告》(4份);
(二)、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的验收;
企业提供如下材料:
1、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部分(4份);
2、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审查意见(4份);
3、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总结材料(4份);
4、委托有资格的咨询单位对建设项目合理用能和节能效果进行评估确认并出具意见(4份);
五、承诺时限:19天。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七、说明:此类项目一直以来企业没有提出过申请,到现在为止,我委还没有接到以上两个项目的办理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