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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招商促进局

[日期:2007-12-02] 来源:  作者: [字体: ]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港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04]18号)和《中共贵港市委员会、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贵发[2004]12号)精神,撤销贵港市招商中心,组建贵港市招商促进局,加挂贵港市投资投诉中心、贵港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牌子。贵港市招商促进局是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合作和根据授权受理投资者投诉的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相当正处级)。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定。

(二)承办市招商引资中的各项具体事宜,调查、研究全市招商引资、投资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促进招商引资、改善投资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投资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

(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牵头组织全市性重大对外招商活动和协调全市性赴国(境)外举办招商活动。

(四)负责组织参与自治区组团参加的国内外重大的投资洽谈活动;负责对国内外重要投资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牵头负责我市组织的或牵头组织参与自治区组织的国内、国(境)外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与国内其他地区或城市间的经济技术合作。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市有关规定,受理、协调和处理市外投资者投诉事项;对市外投资者投诉的受理、处理工作实施检查、指导、协调、监督,向下一级投诉机构或本级受诉单位交办、转办投诉事项并进行跟踪督办;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在办理投诉事务中负责调查、转办、督查、协调等工作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六)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市级年度招商引资奖励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根据全市经济发展规划,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项目数据库,组织开展有关项目前期工作,协调项目储备的工作,采取市场化、国际化运作方式开展项目招商工作;负责管理"贵港市招商信息网",发布招商引资信息,开展网络招商;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的统计;研究国内外投资投向,综合分析全市招商引资动态,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招商投资信息及提出工作建议。

(七)负责与自治区主管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部门的业务联系;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外省市在我市设立驻贵港办事机构的备案管理。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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