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贵港市公安局于
1996年以来,全市有3个县(市)公安局、城区公安分局被授予全国全区“优秀公安局”称号,有415个集体、单位、319人次立功,7名民警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370多人次被评为全国、全区、全市先进工作者。
主要职能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户政、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我市机关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