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港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04]18号)和《中共贵港市委员会、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贵发[2004]12号)精神,组建贵港市经济委员会,为负责全市工业发展和经济运行调节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贵港市经济委员会加挂市中小企业局牌子。
一、划入职能:
(一)原贵港市经贸委承担工业规划、技术改造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的职责。
(二)原贵港市乡镇企业局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贵港市经济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工业行业规划。组织实施“工业兴贵”发展战略,研究提出提高工业发展水平,加快工业化进程的规划和目标,引导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出全市工业布局、产业(行业)发展、结构调整以及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的方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工业经济综合性政策和受委托草拟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的拟订。
(二)负责全市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工业和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发布工业经济运行信息;制订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工业企业物流发展;建立煤炭、电力、石油等重要物资运行调控机制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电力工业发展建设,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电力企业运营协调工作;负责管理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工作;负责全市铁路、公路、水路、邮电等部门年度运输和生产的综合协调。
(三)负责全市工业技术改造的组织实施。提出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的实施意见;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拟订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安排市财政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和产业结构调整资金;负责申报自治区财政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和产业结构调整资金;协助区经委管理国家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和申报国家限额以上技术改造及国债项目;指导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和开展国际化经营。
(四)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工作。拟订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的办法、措施;负责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的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工业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推进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全市工业行业管理和指导工作,协调行业结构优化和加快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机械、陶瓷、建材、医药、煤炭、轻工、有色、冶金、石化、电力、纺织等行业的发展规划、行业政策、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电力行业执法监管和协助盐业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和船舶工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国防科工委及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负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行业归口管理的工业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管。
(六)负责全市工程经济、职工教育系列的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全市工程、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职工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审核送评工作。
(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