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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工作职能

[日期:2007-12-02]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中共贵港市委政法委是贵港市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和重要组织形式。市委政法委的职责主要是:

(一)根据国家法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统一全市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协助市委对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研究制定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法情况,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指导推动大案要案查处工作;

(五)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和政法队伍;

(六)协调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政法宣传工作;

(七)组织、推动政法部门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司法制度;

(八)指导和支持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开展工作。

(九)完成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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