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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贵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胡惠萍。2023年6月,我市正式出台了《贵港市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登记暂行办法》,在广西创新开展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登记工作,社会反响热烈,许多企业、群众都想了解相关政策,今天,我们邀请到了贵港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科长黄英培为我们作政策讲解。黄科长,您好!
回答人:主持人好,各位观众朋友好!
主持人:非常欢迎黄科长的到来,首先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设施农业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出自《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持人:那么怎么理解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登记呢?
回答人:我市出台《暂行办法》中所指的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权属登记,是在已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基础上,不动产登记机构对设施农业用地和地上用于农业生产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等他项权利进行登记,确认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用于农业生产的建筑物、构筑物权利归属和他项权利关系的行为。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设施农业用地权属来源,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农村土地经营权类型登记,并在证书附记栏备注地上农业生产设施的权属和自然状况信息。
主持人:请问《贵港市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登记暂行办法》出台是基于怎样的背景和考量呢?
回答人:此前,农业经营企业为种植、养殖项目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投资建设用于农业生产的设施后,因此前国家、自治区、贵港市无设施农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产权登记的政策,导致农业经营企业难以将投资建设的生产设施申请抵押贷款,缺乏融资渠道,缺少产业发展资金。为解决上述问题,保护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权人及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丰富“三农”贷款抵押、增信的方式和手段,通过权属登记进一步规范了农村资产管理。
主持人: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的登记有什么好处吗?
回答人:一是有利于充实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和农业生产设施权能,加强用地管理,保护农业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解决农村产权边界不清、减少土地纠纷和农村融资有效抵押物不足等问题;二是有利于推动农村产权有序流转,盘活农村资源资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设施农业发展,助力企业融资并有效保护企业资产,激发社会资本、金融资金投入农业,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去哪里可以申请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登记?
回答人:目前,贵港市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登记已实现常态化办理,全市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均可办理该项登记业务。
主持人:请问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回答人:申请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登记需要提交六项材料:
1.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经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或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畜禽养殖类还需提供农业农村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乡镇人民政府关于设施农业用地地上建设的备案文件,以及经备案且带坐标的建设规划总平图或建设方案;
5.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备案的相关材料或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安全鉴定报告。对于一层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农业农村部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用于农业生产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备案的相关材料作为登记材料;对于两层及两层以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经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鉴定认为质量安全的检测鉴定报告为登记材料;
6.地籍调查成果,包括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分层分户平面图和界址点坐标成果。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黄科长的详细解答。如有需要了解更多设施农业用地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登记的群众,可以到我市任意一个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和支持!再见!
回答人:谢谢主持人!感谢各位网友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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